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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核心产品上市研发投入高企,亏损至今新通药物“造血”不足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2-01-21





  近日,西安新通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通药物)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申请登陆科创板,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

  新通药物是一家专注药物研发超过二十年的高新技术企业,现聚焦于慢性乙肝、肝癌、癫痫等重大疾病领域,致力于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物。

  本次IPO,新通药物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555.5885万股,拟募集资金12.79亿元,其中8.99亿元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1.80亿元将用于“创新药物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余2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查阅新通药物招股书,《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公司未有核心产品上市销售,主营业务收入较少,甚至无法覆盖高额研发投入。

  针对以上情况,《投资时报》研究员电邮沟通提纲至新通药物相关部门,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公司针对具体问题的回复。

  暂无核心产品上市

  招股书显示,新通药物成立于2000年,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授权许可并举,逐步形成了新药研发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肝靶向创新药物研发平台、CMC研究平台和临床设计开发平台。

  查阅新通药物招股书,《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新通药物的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项目的服务收入及乳康颗粒的销售收入。从数据来看,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01.28万元、1386.95万元和992.15万元,收入水平较低且波动较大。

  相比于微薄的业务收入来说,新通药物在研发上投入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研发费用分别为4339.49万元、1.19亿元、8874.23万元和3033.96万元,均远高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尤其是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高达业务收入的8.58倍。

  目前,新通药物尚无核心产品上市销售。从研发进程来看,在研的9个项目中,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富马酸海普诺福韦片、注射用MB07133和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片分别处于上市许可申请、临床I期、临床II期和临床III期临床阶段,其余5款产品未进入临床。

  而新通药物临床进度较快的药品并非全流程自助研发,部分核心在研项目技术来源于合作方授权。例如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是从Sedor公司引进的产品,为磷苯妥英钠注射液的改良型药物,作为2.2类药物申请IND。由于Sedor公司同类产品已由FDA批准在美国上市,依据相关法规新通药物在申报许可上市时仅能按化学药三类申报,对于公司而言处于不利地位。

  营运资金紧张

  查阅新通药物招股书,《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报告期内,其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070.61万元、-1.12亿元、-8745.50万元和-3315.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67.22万元、-4273.74万元、-9842.04万元和-4030.19万元。

  截至2021年6月末,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5亿元。也就是说,目前公司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并且有持续亏损的风险。

  “造血”不足的新通药物目前依靠政府补助、技术转让和对外融资等途径获得资金。招股书数据显示,报告期内,新通药物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440.28万元、916.54万元、414.28万元及413.88万元,高于新通药物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1101.28万元、1387.90万元、1005.20万元及0.21万元。

  与此相对应,新通药物营运资金亦承受重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24.79万元、-6102.57万元、-7677.05万元及-2691.20万元,均为净流出状态。

  对此情况,新通药物表示,由于公司核心产品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未形成产品销售收入,但新药研发需要大量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公司亏损并存在大额累计未弥补亏损。公司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持续亏损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值得关注的是,即使新通药物研发成功,但产品进入商业化阶段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公司进度较快的核心在研产品CE-磷苯妥英钠注射液已于2021年7月提交上市许可申请,目前在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中,预计于2022年可获得上市批准;甲磺酸帕拉德福韦片预计于2023年提交上市许可申请。由于新药审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无法保证提交的新药上市申请能够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

  同时,招股书显示,新通药物适用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它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然而查阅招股书《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2020年10月,新通有限同意北京阜瑞、高明、山东科创、西高投、峨胜集团对新通有限进行增资。按照64.76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分别认缴新通有限新增注册资本92.66万元、46.33万元、30.89万元、30.89万元、30.89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测算新通有限当时的投后估值约为30亿元,存在不足40亿元标准的可能。

  并且,新通药物在报告期内存在多次出资瑕疵。公司股东泰州宇通、汉富瀚宽及原股东汉富璟晟未按期缴付增资价款,创业园发展中心向新通有限增资未履行评估程序,创业园发展中心转让所持新通有限股权也未履行审计及评估程序。



  转自:投资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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