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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银行保险收费乱象 银保监会出台降低企业负担行动方案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23





  银保监会重拳整治银行保险机构乱收费现象。

  10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银保监会办公厅向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公司下发了《清理银行乱收费降低企业负担行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清理向银行支付明显高于市场标准的佣金手续费涉及银行机构的清理内容,体现在信贷环节、助贷环节、考核环节和收费管理上。

  以信贷环节为例,首先,违规收取相关部门已要求减免的费用,包括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等。违反机构自身有关减费让利制度或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其次,设置不合理的贷款条件。比如要求客户将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转为存款,将授信额度转为银行承兑汇票,强制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替代信贷资金。除存单质押贷款、保证金类业务外,将客户预存一定数额或比例的存款作为信贷申请获得批准的前提条件等。再次,转嫁应由银行承担的费用。比如总行统一要求或利用市场地位强制、诱导客户承担合同项下的抵押品评估费,违规由客户承担抵押登记费等。此外,强制捆绑销售保险、理财、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涉及保险机构的清理内容包括:在向银行支付明显高于市场标准的佣金手续费或其他营销费用,导致保险产品定价明显高于本公司同类或市场类似产品。银保合作中,保险产品定价明显高于本公司同类或市场类似产品的其他情形。向客户推荐合作银行的信贷产品时,以购买保险产品为条件,或误导、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银保合作中其他违规和不合理增加客户综合融资成本的情形。

  2019年11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曾对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其中提及“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等问题,还表示“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不仅是银行保险机构,金融领域其他主体的“乱收费”问题同样令消费者“头疼”。10月22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招联消费金融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通报》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2018年以来,该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重点覆盖制造业、服务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信贷领域据了解,此次清理对象覆盖各类银行保险机构,检查期限自2019年1月以来,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检查重点包括2019年以来开展的违规涉企收费检查和小微企业融资收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新发生的违规问题。重点覆盖制造业、服务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信贷领域。以涉企信贷融资收费为主,兼顾其他服务收费。深入调查不合理和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情况。

  对此,银保监会将通过协同行动、依法依规清理、综合治理,以及遏制源头、完善制度等加以解决。银保监会强调,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激励约束、收费管控、持续审计等制度,建立有效遏制乱收费和不合理增加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监管部门对银行收费实施持续监管,补齐制度短板。

  银行保险机构对照清理内容,同时结合自身情况确定自查范围和重点。银行自查范围应包括自身业务、银保合作业务、与其他第三方合作业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银行保险机构要逐一建档立案,举一反三,追溯问题源头,严格整改。

  10月2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谈及银保监会下一步工作重点时指出,一是认真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天职。以更强的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二是大力推动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确保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落实“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要求。三是更好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幅增加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开发更多生态环保领域信贷保险产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型银行下沉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动中小银行、理财、信托、保险等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提升金融业双向开放质量,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合促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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