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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要供应商数据打架 这家公司实控人还在报告期内套现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3-04





  又一家新三板公司冲刺A股市场。

  3月4日,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诺特玻”)将创业板IPO上会,接受上市委的审核。

  本次IPO,力诺特玻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810.98万股,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53896.34万元,计划用于建设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以及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

  01大股东套现?

  上会稿显示,力诺特玻的主营业务为特种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有药用玻璃、耐热玻璃和电光源玻璃等系列。

  截至最新披露,力诺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高元坤为实际控制人。其中,力诺投资是力诺特玻的控股股东,持有力诺特玻41.5%的股份,高元坤通过力诺集团和力诺投资控制力诺特玻,系力诺特玻的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8月,力诺特玻曾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后于2017年8月摘牌。摘牌后,公司曾进行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

  2018年2月,力诺投资与力诺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力诺投资向力诺集团转让了1539万股公司股份,按照原始受让成本转让,转让价格为3401.19万元,即2.21元/股。由此,力诺集团作为新股东进入力诺特玻,持股比例为9.06%。

  对此,上会稿解释称,本次股权转让为力诺集团内部股权结构调整。

  然而持股还不到4个月,2018年6月至7月,力诺集团将持有的力诺特玻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丹与墨投资有限公司等四个股东,转让价格均是9.1元/股。

  这也意味着,通过股权的受让和转让,力诺集团就获利1.06亿元。IPO日报查询发现,股权转让时,力诺集团共有两位股东,分别是高元坤和力诺集团监事会主席申英明,持股比例分别为80%、20%。

  除了股权转让带来的收益,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也让高元坤收获颇丰。

  2017年以来,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3次,累计分配金额14486.2万元(含税)。

  2017年9月27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共计派发股利6796.4万元;2018年4月30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2.5 元,共计派发股利4247.75万元;2018年11月20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2元,共计派发股利3442.05万元。

  力诺特玻的频繁分红以及上述股权转让,或许与高元坤和力诺集团的股权高质押有关。

  上会稿显示,报告期内曾存在高元坤质押力诺集团股权、力诺集团质押力诺投资股权为力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银行贷款等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如截至2020年6月底,高元坤持有力诺集团51120万股股份,其中37120万股已被质押。

  不过截至最新披露,高元坤持有的力诺集团股权及力诺集团持有的力诺投资股权相关的质押已全部解除。

  02数据打架?

  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5.98亿元、6.56亿元、2.8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861.64万元、6559.47万元、8286.78万元、3468.02万元。

  可以看出,上述时间段内,力诺特玻的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稳定增长。但如果将战线拉长,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其实比2015年(6717.26万元)还低。

  细分业务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耐热玻璃实现的销售收入,上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60%以上,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如2019年,公司收入来自耐热玻璃、药用玻璃、电光源玻璃的比例分别为62.36%、29.65%、7.99%。

  上会稿显示,力诺特玻的产品受到了不少大牌企业的青睐,其耐热玻璃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格兰仕、美的、乐扣乐扣等著名企业;药用包装玻璃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悦康药业、华润双鹤、齐鲁制药等企业;电光源玻璃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昕诺飞、朗德万斯等。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还有部分收入来自境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11227.51万元、16384.06万元、16158.43万元、7478.46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56%、27.89%、24.86%、26.95%。

  IPO日报发现,公司与供应商存在财务数据“打架”的情况。

  上会稿显示,公司自2011年起与常州百斯福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斯福”)合作,公司主要向其采购保鲜盒盖,并向其出售少量的耐热玻璃器皿。报告期内,百斯福一直为公司的重要供应商,公司与百斯福的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力诺特玻向百斯福的采购金额分别为865.22万元、1332.13万元、2171.13万元、390.76万元,百斯福在2018年和2019年是公司的第五大客户。

  然而这一交易数据却与百斯福披露的不完全一致。

  据悉,百斯福是新三板挂牌企业。根据其历年年报,2017年-2019年,百斯福向力诺特玻销售商品产生的金额分别为870万元、1634.07万元、2147.24万元。

  可以看出,2017年-2018年,百斯福披露的交易数据比力诺特玻分别多了4.78万元、301.94万元;但到了2019年,百斯福披露的交易数据却比力诺特玻少了23.88万元。

  那么,为什么两家公司连续三年披露的数据都不一致?



  转自:IPO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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