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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IPO:体量小发展慢 急于上市有玄机 收购子公司备受质疑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笔尖    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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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拟在创业板上市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证券代码30088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海昌新材是一家专注于粉末冶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向电动工具、汽车、办公设备、家电等领域的客户批量生产销售定制化的粉末冶金零部件。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发现,海昌新材体量小、发展慢的弱点受到市场关注。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短期偿债压力大等问题。


  体量小发展慢 实控人持股比例高 上市是为了圈钱?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周光荣、徐晓玉夫妇二人分别直接持有海昌新材57.33%和16.67%的股份,为该公司前两大股东。此外,周光荣、徐晓玉还通过海昌协力间接持有公司约8.38%的股份,目前此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海昌新材约82.38%的股份,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事实上,海昌新材不仅是“夫妻店”,而且公司体量也很小。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4亿元、1.45亿元、1.68亿元和8826.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达3459万元、3778万元、4605万元和2890万元。由此可见,近年来该公司的业绩并不突出。


  在体量小、业绩增长不突出且实控人持股比例非常高的情况下,海昌新材却要急于上市,有观点认为,该公司的实控人极有可能在上市后做高股价套现,毕竟目前实控人的持股比例很高。


  海昌新材之所以发展缓慢,这与该公司所处市场空间狭小有关。目前海昌新材是一家专注于粉末冶金制品生产的公司,但该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电动工具领域。目前,该公司来自电动工具零部件的收入占比稳定在90%左右。然而,据业内人士介绍,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才是粉末冶金制品的主流应用领域,用量占比超过70%。


  但是,目前海昌新材来自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收入占比分别仅为2.25%、2.14%、8.14%和4.58%。考虑到海昌新材的体量,该公司来自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海昌新材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未来将向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进军,公司正计划通过大力新增汽车零部件产能来抢占汽车零部件市场。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全球汽车工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供应商体系。在汽车的配套体系中,供应商要想进入汽车零部件市场难度非常大。另外,目前国内外汽车行业正处于萧条期,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更令国内外汽车行业雪上加霜。未来海昌新材在经营上将面临重重困难。


  客户集中度高  短期偿债压力大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海昌新材向前五大客户(按合并口径统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85.11%、88.86%、87.72%和84.0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美国史丹利百得集团(StanleyBlack&Decker)的销售占比分别为51.38%、53.18%、55.70%和57.19%。


  此外,报告期内,海昌新材的主营业务产品外销销售金额分别为7288.62万元、9634.95万元、10944.42万元和5926.68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超60%。然而,随着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该公司的汇兑损失愈发严重,从而导致该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此外,汇率变动也会对该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造成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海昌新材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032.74万元、3321.20万元、3849.81万元和4433.36万元,负债规模呈上升趋势。同期该公司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17%、97.33%、98.66%和98.92%,且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落后于同行上市公司,该公司在短期内偿债压力较大。


  报告期内,海昌新材将生产环节中部分工艺简单、附加值不高、劳动力密集型的机械加工工序外包给第三方厂商生产加工。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报告期内,海昌新材的外协金额分别为857.32万元、1045.18万元、1116.40万元、740.57万元,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3.15%、13.51%、11.46%和12.29%。有观点认为,该公司可能存在因外协加工品质、交货期等问题,最终产品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设立子公司是专为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


  招股说明书显示,海昌新材曾将全资子公司扬州美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粉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资料显示,美特粉末成立于2006年3月,系美国客商范云奇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时美特粉末的法定代表人为姜晓琴。至于范云奇与姜晓琴的关系,该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做出说明。


  2015年5月,海昌新材的前身海昌有限收购美特粉末100%股权,姜晓琴代范云奇与海昌有限签署《股权交割证明》。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美特粉末并未开展实际经营,仅通过出租土地和厂房取得租金收入。2017年7月,美特粉末刊登注销公告。一个月后,海昌新材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将美特粉末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无偿划转至公司。2017年12月,美特粉末完成注销。


  业内人士注意到,美特粉末在注销前的经营范围包括粉末冶金制品、粉末冶金设备、五金工具配件、机械配件、摩托车配件生产等方面,然而自其2015年被收购之后就未再经营。同时,招股书显示,海昌新材目前唯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即为2017年9月从美特粉末处转让得来,由此表明,相对于其实际经营业绩,美特粉末的房地产产权才是海昌新材更在意的东西。


  发审委对海昌新材“无偿划转”美特粉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方式、程序、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了问询。另外,针对该公司收购美特粉末的背景及原因、美特粉末自设立以来与海昌新材之间的业务及资金往来、报告期内美特粉末未开展实际经营的原因、美特粉末转让及注销前的主要财务数据、美特粉末高管层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方面,发审委都要求该公司做出说明。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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