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东湖高新(600133.SH)下发通知,为推动联投集团战略调整,完善联投集团内部治理结构,拟将其持有的东湖高新21.20%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联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不变
由于联投集团是建投集团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且本次筹划的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内部进行,转让完成后,建投集团将成为东湖高新的控股股东,所以本次筹划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资委。
以净资产定价 以转让价入股
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股份转让价格将按上市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和最近一个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来定。该转让价格确定后,将作为联投集团以东湖高新股权作价出资给建投集团的实缴出资金额,建投集团无需向联投集团另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东湖高新去年业绩表现不理想
公开资料显示,东湖高新的主要业务为工程建设、环保科技及科技园区三大业务板块。截至2019年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6.44亿元,总负债207.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48.12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16.67%。
2019年,东湖高新实现营业收入94.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1%;经营性净现金流3.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09.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84%。该公司表示,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嘉兴资卓基金投资亏损所致。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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