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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天科技“实质性”变局 控制权重大调整隐瞒不报被警示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笔尖    时间:2020-09-02





  操作上十分巧妙,但仍未逃脱监管者的眼睛。9月2日早间08:09,紫天科技(300280.SZ)紧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仔细研究和梳理相关信息发现,警示函所涉事项本质上是紫天科技实际控制人姚海燕、郑岚对持股权益进行调整,第一大股东、控制权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但第一大股东的股东中增加了何倩,持有第一大股东49.5%的股份。


  紫天科技第一大股东为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常投资),持有公司20.67%的股份。表面上,新“入局”的何倩没有话语权,但其持有紫天科技第一大股东几乎一半的股份,影响着上市公司紫天科技约10%的权益。经过顶层持股关系调整,紫天科技已经“实质性”变局。


  从紫天科技最新披露信息来看,姚海燕、郑岚对持股调整“隐而不报”的真实原因,尚未给出任何解释。


  受到警示的是两名实际控制人和其名下控制的两家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公告披露,紫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姚海燕、郑岚,以及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赐投资)和新余市韶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韶融投资),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70号《关于对姚海燕和郑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68号《关于对南京安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69号《关于对新余市韶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发现,尽管紫天科技刚刚披露控制权调整情况和被监管警示的信息,但“天眼查”已经将紫天科技最新的持股控制关系显露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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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天眼查


  姚海燕、郑岚、安赐投资及韶融投资是如何调整控制权关系的?


  2020年1月16日,安赐投资将持有的韶融投资0.01%份额分别向郑岚、何倩各转让0.005%。2020年1月20日,安赐投资将持有的安常投资0.01%份额转让给何倩;2020年1月20日,姚海燕、郑岚将安赐投资持有的安常投资0.01%份额转让给何倩,将安常投资的普通合伙人由安赐投资变更为韶融投资。2020年3月5日,韶融投资将其持有的安常投资49.49%合伙份额转让给何倩。


  2020年4月25日,紫天科技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姚海燕、郑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安赐投资和韶融投资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安常投资合伙份额,其中安赐投资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安常投资0.01%份额,韶融投资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安常投资99.99%份额。


  从时间上看,紫天科技的年报是完全来得及披露上述控制权层面的持股变动的。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海燕、郑岚控制安常投资的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未及时准确知上市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姚海燕、郑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安赐投资、韶融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安赐投资、韶融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紫天科技顶层股权关系调整了,隐瞒不报也被监管警示了,那么,新入局者何倩与实际控制人姚海燕、郑岚的交易到底付出了多大成本?其背后还有哪些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惊天秘密?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将对紫天科技“变局”事件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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