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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食品IPO: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 实控人控制企业“失信” 供应商真实性存疑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笔尖    时间: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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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月11日算起,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景食品)IPO过会接近一个月了,该公司成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之后首家创业板过会的河南公司。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注意到,IPO之后仲景食品仍存在诸多挥之不去的疑点或污点。其一,不论是销售还是采购,在与关联公司交易时总是“受伤”的一方,总是在向对方让渡利益。其二,实控人控制的一家公司因严重违法被列入失信名单,另一家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其三,提交的两版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一致,且主要供应商的真实性遭到质疑。


  疑似向关联方输送利益140多万元


  招股书披露信息显示,仲景食品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调味配料和调味食品。太圣包装是仲景食品实控人孙耀志控制的宛西制药的子公司。2017年至2019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仲景食品向太圣包装采购的标签主要是185*62mm标签,用于生产210g瓶装产品。报告期内各年的采购总金额分别为381万元、223.72万元、116.44万元,采购单价分别为0.082元/张、0.076元/张和0.074元/张。而这个单价比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分别高了9.41%、7.78%和1.18%。由此计算得出,报告期内,该公司疑似通过关联采购向关联方太圣包装输送了高于市场的金额4.5万元、17.4万元和10.95万元,合计32.9万元。


  仲景食品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公司向关联方太圣包装采购标签等产品价格略高于非关联方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太圣包装制作工艺精良,印刷效果精美,品质稳定;其次,太圣包装与发行人位于同一区域,运输时效性强,承接了大多数急用标签的订单,因此,采购单价略有上浮。


  此外,仲景食品还披露了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产品香菇酱(210g)的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香菇酱的单价分别比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低了3.18%、9.82%和8.68%。同期该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香菇酱的总金额分别为505.9万元、493.7万元和470.9万元。由此计算得出,报告期内,该公司通过销售香菇酱疑似向关联企业输送利益分别为16.1万元、48.5万元和40.9万元,合计105.5万元。


  仲景食品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向关联方销售的价格略低于非关联方销售价格,主要原因是:首先,关联方采购发行人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礼赠用品及产品销售,发行人无需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无需发行人投入市场推广费用;其次,上述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关联方主要位于南阳市境内,与非关联方销售相比,发行人承担的运输费用比例显著降低,相应的销售单价略有下调。


  然而,不论是销售还是采购,仲景食品都疑似在向关联方让渡利益。尽管该公司给出了解释,但发审委仍然要求该公司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发审委要求仲景食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往来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相关交易占该公司同期同类采购或销售的比重,未来关联交易的安排,是否持续交易,交易金额是否持续增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方为该公司分摊成本、费用情形,是否依赖于关联方提供的服务、原材料等开展业务。


  其次,发审委要求仲景食品具体说明招股说明书关于关联交易中“非关联方售价”“非关联方定价标准”等的来源和计算过程,且是否客观、真实。


  再次,发审委要求仲景食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定价依据是否公允、转让原因,说明北极蓝其他自然人股东的相关背景、与该公司合资设立企业的原因。最后,发审委要求仲景食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的形成原因。


  实控人旗下子公司因严重违法被列入失信名单


  仲景食品的实际控制人孙耀志出生于195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宛西制药董事长。1998年10月至今,孙耀志任宛西制药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中药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天眼查信息显示,孙耀志周边风险多达2314条,预警提醒达7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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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孙耀志实际控制着的子公司南阳财富置业有限公司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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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孙耀志实际控制的另一子公司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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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版招股书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一致  供应商真实性存疑


  仲景食品2020年3月与2019年6月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版本存在多处信披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信披数据前后不一。该公司2019年6月版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2018年年底,该公司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分别为4748万元和4467万元。而2020年3月版招股书却显示,截至上述两时点的“应付账款”为5479万元和4968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仲景食品最新一版招股书,即2020年3月份版本中的信披数据为准,即意味着截至2017年年底、2018年年底,其应付票据分别为﹣731万元、﹣501万元,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存在财务造假的嫌疑。


  类似的还有“其他应收款”。仲景食品2019年6月版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2018年年底,其“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545万元、1063万元。而2020年3月版招股书却显示,上述时间节点的“其他应付款”为814万元、561万元,再次出现信披数据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此外,仲景食品披露的信息中还有另一个蹊跷点,即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真实性。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的两个都是在成为公司供应商之前成立不久的新企业。


  例如,仲景食品2018年的第二大供应商是成立于2015年3月份的越西县南丝路花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仲景食品2017年的第三大供应商、2019年的第五大供应商--西峡县又一香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在刚成立的第二年就成了公司的第三大供应商。


  查询西峡县又一香食品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后发现,该公司没有商标注册、产品质量抽查、食品抽查、行政许可等登记信息,且公司历年年报显示该公司没有员工缴纳社保。


  新成立、零社保参保、无具体工商信息,这无疑令人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反之,如果相关供应商并非“空壳”公司,那么仲景食品应该对连续选择新成立、信息不透明公司作为主要供应商,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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