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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鼓励更多注销式回购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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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用于注销,可能是一种更有利于增加股东价值的做法。

  近期,A股不少上市公司推出回购方案,不约而同声明目的是为股票激励,这种回购并没有减少流通股数量,受益的范围有限,主要是核心员工和少部分高管,相比之下注销式回购更值得鼓励。

  回购的本质,是上市公司将一部分富裕资金用来购买本公司股票,因为这种举措减少了可流通股,通常被市场认为是一种利好,会对该公司的股价产生提振。有一些上市公司哪怕借债也要回购。在美国债务成本比较低的情况下,就有一些公司热衷利用低利率这样做。

  回购的股票一般有两个归宿:一种是注销掉,一种是用于股权激励。法理上,上市公司不应该拥有自己公司的股权,自己拥有自己的股票是一种非常态,会引起股权关系混乱,回购股票要是注销了,就达到了正常状态;或者临时寄存在上市公司,择机再转给他人,从而达到正常状态。

  注销非常简单,比如一个上市公司有1亿股,回购注销了一千万股,就剩下9000万股,每股股份分享的权益会增加,按照PE估值,股价就应该上涨。上市公司从股东权益上来讲,就瘦身了,回购注销是增发的反义词,增发是从公司外部融资,让公司体量变胖。

  上市公司作为一个主体,一般是倾向于变胖的,倾向于掌握更多资源,权力在握,做大规模,这是本能,上市公司决策人是股东和高管,有时候两者合一,他们决定上市公司掏钱买股票,如果白白注销掉,似乎有点可惜,那么剩下的选择就很简单了。

  股权激励式回购是将回购股权暂时存放在上市公司,等到合适时,推出一份方案将这部分回购来的股权授予给高管以及部分核心员工,这种操作公司股本不变,但股权所有者从外围股东转移到内部人手中,明面上买单的是上市公司,实际买单的是所有股东。现在股权激励更加便利,2018年中国公司法修改之前,回购股份后用于股权激励的时间为1年,否则就要注销,修改之后延长为3年,这为很多公司推出激励方案提供了便利。

  股权激励式回购规模和频次目前在A股有增加趋势,有些公司已做了好几次回购,有些甚至能达百亿元之巨。从以往股权激励对象来看,一般是一个几十人的名单,有些大公司能达上千人,但是不管名单人数有多少,大部分股份还是会分配给少数管理层人士。上市公司当然可以股权激励,也应该股权激励。让高管和核心员工更卖力工作,给上市公司创造更好业绩,这最终对中小股东也有利,但股权激励除了回购外,还应该有其它的方式。回购用于注销,可能是一种更有利于增加股东价值的做法。(作者:余胜良)



  转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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