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以下统称《股票代码管理指南》)正式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南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其规定。
《股票代码管理指南》遵循统一规则、公开透明、保持弹性、不搞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发行人可采用摇号选号等方式确定股票代码。采用摇号选号方式的,沪深交易所发行承销业务系统将从发行人拟上市板块对应的股票代码段内,在前100个未使用代码中(升序排列)随机抽取10个备选代码,发行人从中选择1个作为股票代码。摇号代码区间将按股票代码数值从小到大依次更迭补充,保证摇号代码区间始终为100个,确保摇号选号公正、公平。
转自: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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