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寻求共赢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7-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大幅放开22个领域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其中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成为重头戏。此版清单取消了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此举表明我国金融领域正进入加速开放的阶段,将增强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拓宽了外资进入的大门,为国际金融合作创造了新的空间。


  金融领域进入加速开放阶段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分析称,此次开放举措力度空前,体现的是整体的开放思路。所谓力度空前,一方面是涉及业务范围广,既包括银行,也包括证券、保险、期货、基金等金融市场的全面进一步开放;另一方面是开放水平高,特别是银行业完全取消了外资准入门槛,其他行业的准入限制也大幅放宽。


  宗良称,新版负面清单是我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举措,是我国自主开放的需要。“主动开放金融市场可以有效促进中外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营造新的金融环境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当前的开放举措意味着外资金融机构能够从事的业务范畴更广,经营独立性更强,运营环境更公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丽平表示,采取进一步开放的举措表明我国金融领域正进入加速开放的阶段。金融开放是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将为新时代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是我国继续深度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的重大举措,将为其他经济体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提供更大空间。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所长郝红梅也认为,负面清单必将增强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拓宽外资进入的大门,给我国经济带来更多活力,为国际合作创造新的空间,对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意义深远。“在逆全球化盛行的大背景下,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采取高标准的开放措施,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在践行开放思路。”宗良还认为,中国采取进一步开放举措是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有力反击。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闭关锁国是行不通的,只有开放才能为全球各方带来效益。一方面鼓励了全球资金的流入,让中国市场成为一个资金洼地;另一方面有利于外资企业分享中国潜力巨大的市场和改革开放的红利。


  可操作落地措施尚待出台


  “此次负面清单以金融业开放为主,可以看出我们对外开放的决心。”郝红梅坦言,当前,我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整体偏低,甚至有所下降。而经合组织国家外资银行资产占比高于10%,说明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发展空间很大。之所以此前金融业对外开放停滞不前,主要是制度环境不完善。


  上海市法学会银行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陈胜也提出,进一步开放政策还需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例如,根据开放时间表,与信托有关的金融开放政策将于2018年年底前落地,即“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但对外资是否包括外资非金融机构暂未发现公开的信息。同时,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可以成为信托公司股东的包括“境外金融机构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即银保监会可以决定将外资非金融机构纳入合格的股东主体范围。此外,就现存的8家有外资股东参与的信托公司股东构成来看,这些信托公司的外资股东均为外资金融机构,尚未发现有外资非金融机构的先例。根据目前外资参股信托公司的信息情况,只有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东不确定是否为外资金融机构。从这家公司初步的香港注册信息看,其明显不是一家银行,在香港证监会网站上亦查询不到其注册信息。如果这家公司为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可以认为这是操作层面给非金融机构外资入股中国金融机构打开窗口的一种尝试,但具体认定的标准还需进一步明确。陈胜建议,在银行业及信托行业开放的


  过程中,可以先给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以中资企业地位,其次给港澳台企业以中资企业的地位,最后再全面向外资企业开放。“开放力度大反过来也给我们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带来一定压力。”宗良称,一方面要坚定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另一方面要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要按照国际惯例,采取调控资本流动的措施,避免出现较大的金融风险,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中国市场的稳定不仅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全球。


  郝红梅也提示,在金融业开放过程中,外资机构增速的不确定性、较大的流动性和波动性等因素都决定了要强调监管体系的建设。


  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寻求共赢


  就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对国内金融市场及企业的影响,张丽平认为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竞争有利于金融服务效率的提高,同时会带来新的风险点。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放取得了很大进展,通过前期开放和“走出去”,国内金融机构的国际化水平和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应对更激烈竞争环境的能力大幅增强,她个人认为好的影响大于不利影响,但对开放带来的新形势仍不能掉以轻心,应做好研究和应对预案,抓住开放机遇,进一步提升竞争力。“高标准的开放也会带来中外金融机构竞争合作的局面。”宗良也认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可能面临新的环境,竞争趋于加强。但不要只看到竞争,这同时也为中外资金融合作拓宽了天地。既竞争也合作,从而加速中国市场的发展,提高服务质量。虽然短期内一些小的金融机构会面临一定的压力,甚至被外资金融机构并购,但这并不一定是坏事。“中国市场是包容的市场,不仅允许中资控股,也允许外资控股,国有制、国别不同的企业都可以发展得很好,我们需要的是这样的发展环境。要客观看待此问题,通过优化的组合来提升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力,这也是合作的一种形式。”


  宗良提出,就国内金融企业而言,面对新的形势,一是要适应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好转型升级的准备,以包容、开放的心态加快转型升级。二是要做好产品与服务的创新。三是要加强合作,中外资机构各有优势,外资金融机构在创新和服务方面有优势,而中资机构则在市场、客户方面有优势,应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实现共赢。四是要加强风险管理,保证合规。(何芬兰 晏澜菲)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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