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启动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4-07





  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预通知》指出,即日起,生产 《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7年版)》内装备,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投保装备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偿,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据记者了解,湖南、广东等省市日前已经将 《预通知》在网上发布,给企业申报、地方初审推荐留足充足时间,详细表格及材料,企业可在工信部官方网站查询下载。


  记者从中国重型工业机械协会了解到,根据2019年财政部下发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工信部下发 《关于印发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9年版)〉的通告》的文件,今年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工作继续进行,不会因为今年的疫情而有所耽搁。


  保险补偿项目工作启动


  据了解,重型装备行业涉及的重大技术装备,由于技术复杂、价值量大,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着向用户赔付的风险,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面临市场开拓的重大困难。政府建立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就是在用户订购和使用此类装备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上做出制度性安排,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进行新技术产品开发研制、发展自主高端品牌、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为研制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部分行业企业已经收益。


  为更好地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加快行业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应用和推广,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重机协会开展 “《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险补偿项目集中申报”工作,将指导和帮助会员企业规范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流程、充分享受政府的支持政策,实现企业创新效益最大化。协会希望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产品涵盖的各单位积极参加。


  协会相关人员表示,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但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的能力和基础薄弱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新技术产品的首台 (套)示范应用不畅成为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制约,国家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利用保险补偿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应用的政策措施,得到较好的效果。


  保险补偿支持对象确定


  申请保费补偿的企业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从事 《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2019年版)》。


  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指的是采取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使用方受益的模式,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示范条款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质量风险是指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责任风险是指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对于飞机、船舶及海工装备、核电装备等单价金额巨大的重大技术装备,投保企业可与保险公司双方自主协商,可选择按国际通行保险产品条款进行承保。对于 《指导目录》内的装备,且投保 “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投保费率按3%的费率上限。保险期限为一年,首年通过审批后,原则上可以续保两年,续保仍需提供保险公司第二年、第三年保单及发票,续保不受当年目录版本限制。


  保险补偿项目集中申报


  据了解,补贴包括国家补偿和地方补偿。国家补偿包括,对于符合条件的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生产企业投保 “综合险”的,采取先保后补的方式。国家补贴按照 《指导目录》所列产品进行保费补贴,补贴比例固定为80%,保费补贴来自中央财政补贴。补贴资金来自省级财政部门,各省补贴政策不同。


  协会方面表示,企业自行填写 《重型机械行业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请表》并提交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收到申请表后,进行备案并纳入保险补偿集中申报项目库,企业可随时向协会秘书处反馈申报项目的意见及情况。协会秘书处根据申请表内容,免费指导企业规范完成保险补偿申报材料,并协调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具体协议内容由企业与保险公司直接商谈。为了促进行业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协会秘书处充分发挥协会平台对会员企业服务的职能及实效,对保险补偿集中申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和指导,直至该项目获得保险补偿资金。(记者 郭宇)


  转自: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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