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6年学生资助大事记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9-30





 
  2012年
 
  5月23日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0月9日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22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中职免学费政策覆盖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3年
 
  8月6日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8月20日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将往届毕业生和入学新生新增纳入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范围。
 
  2014年
 
  7月18日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并调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相应标准提高到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万元。
 
  11月5日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追加下达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从2014年11月起,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中央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
 
  11月25日
 
  财政部、教育部决定扩大中职免学费财政补助范围,从2014年起,对公办中职学校第三学年免学费财政补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100%,将民办学校免学费范围由原来的一、二年级学生扩大至一、二、三年级学生。
 
  2015年
 
  6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7月13日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决定延长还款年限,实施还款救助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借款学生经济负担。
 
  11月18日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印发《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实施国家资助。
 
  11月26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
 
  2016年
 
  8月31日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12月16日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提出“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转自: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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