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需要 不是商业广告进校园的借口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2-15





  “商业广告的侵门踏户,无助于培养良好的学习氛围,其背后潜藏的消费至上逻辑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伤害了教育形象和育人环境。即便出于语文教学的实际考虑,也可以对商业品牌进行技术上的操作。”
 
  中小学校园是一块培育人才的净土;但在一些商家眼中,这块净土更像是可以营销的对象。眼科诊所的广告印上了学生们的奖状、某商业地产广告甚至印上了红领巾……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小学五年级的试卷上,又出现了某品牌手机的身影,被网友质疑是变相的广告行为。出题人则回应称,该视频题源自电视台公益广告,目的是锻炼学生听说读写能力,并非广告。
 
  通过观看广告视频,归纳总结核心要点,的确能锻炼学生信息处理能力,有利于引导学生将语文知识应用在现实生活中,符合语文教学中“非连续文本阅读”的要求。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必须坚决抵制商业品牌、广告进入校园。加强语文与生活的联系、训练非连续文本阅读能力可以利用其他办法,而学校、教育工作者理应严防死守功利化广告入侵校园。
 
  首先,商业广告进校园违背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科书、教辅材料、练习册、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教育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坚决禁止在校园内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法律为商业活动与教学活动划出了清晰的边界。无论是主动宣传还是被动展示,从法律上讲,商业品牌都不应该出现在教材、试卷上。
 
  其次,商业广告的侵门踏户,无助于培养良好的学习氛围,其背后潜藏的消费至上逻辑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伤害了教育形象和育人环境。
 
  再者,即便出于语文教学的实际考虑,也可以对商业品牌进行技术上的操作。比如可以隐去具体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敏感信息;在题目的设置上避开诱导性的答案。教学需要绝不是商业品牌现身校园的借口。
 
  孩子的钱好赚。在利益的驱动下,商家挖空心思把产品、广告送进校园的行为不会停止,这就要求学校、教师在面对商业品牌进校园问题时,必须扮演好守门员的角色,执行好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自动自觉地抵制商业广告,守住校园内纯洁的朗朗书声。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也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齐抓共管,筑牢校园这道防火墙。
 
  转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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