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关键词:“放松”与“创新”


作者:洪偌馨    时间:2012-01-13





  作为一个拥有七亿多农业人口的大国,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无疑是整个金融体系建设中的关键一环。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在即,多位受访专家表示,长期的“金融压抑”是制约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宏观因素。而在未来,政策“松绑”和改革创新将成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词。

  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金融部部长王曙光则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未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或将着眼于三个方面。

  首先是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小贷公司等新兴农村金融机构,增强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增量”建设。

  其次是“存量”改革,即进一步深化原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信社的改革。最后则是加大配套政策的支持力度,包括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和抵押担保体系。

  放宽准入

  “为了避免农村金融可能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我国一直采取比较压抑的手段,其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但是,这也导致农村金融工具和服务出现了严重的不足。”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院副主任李国祥如是总结。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教授也指出,在“金融压抑”的宏观环境下,民间资金难以进入农村金融体系。

  “例如,农民资金互助社,一个村里十几个人就可以搞一个,可以股份制也可以是合作制。但由于受到‘审批制’的限制,它们是难以发展的。”冯兴元表示。

  他认为,应该审慎地推进,逐渐将审批制过渡为核准制,这样会更有利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竞争和发展。同时,放宽准入条件,也有助于搭建更加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事实上,央行也在2011年初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下称《报告》中承认,尽管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准入政策逐步放宽,但市场开放程度仍需逐步提高。

  对于当前农村体系面临的问题,《报告》也指出,一方面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仍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还是受到众多约束。

  王曙光指出,自从2007年银监会正式提出以来,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贷公司改革已经推进了4年多。但是,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仍然有限。现在,全国村一级的农民资金互助社还不到50家。

  他认为,一个合理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具有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四个特点。

  其中,“多层次”就是指农村金融体系中既要有巨型的金融机构,如农行和农村发展银行;也要有微型金融机构,如小贷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社;还要有大型、中型金融机构,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

  改革创新

  在刚刚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表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任何人都无权剥夺,2012年一定要出台征地制度改革方案。

  农民“老大难”问题有望进一步缓解。

  李国祥认为,从微观层面来看,缺乏抵押物是阻碍农村金融发展最大的障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和林权下称“三权”是农民手中最主要的资产。但这些资产存在评估难、抵押登记难以及处置难等问题,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事实上,近几年国家已经开始在一些地方试点,试图解决农民的“三权”问题。2009年1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重庆市试水“三权”抵押融资打开了通道。

  王曙光认为,重庆的“三权”抵押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缺乏抵押物的问题,充分利用了农民现有的资产,“值得全国推广”。

  然而,李国祥却没有这么“乐观”。他认为,目前“三权”要素市场和农民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三权”抵押难以大面积推广。“要素市场没有建立,抵押物品实际上是不能有效流通的。对于农民而言,只是多了一层约束。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这些资产缺乏实际的意义。一旦贷款逾期,这些资产也难以变现。”李国祥表示。

  同时,他指出,要解决抵押物的问题,不能只是依赖金融机构的改革,而是要完善整个配套体系。(洪偌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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