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露露纠纷再升级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6-19





  承德露露相关人士近日在与投资者动态互动时称,汕头南方露露公司生产的露露牌产品为侵权产品。业内人士认为,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纠缠已久,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南北”露露纠纷已再度升级。未来,承德露露将汕头露露收入囊中可能是改变现状的最佳途径。
 
  承德露露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承德露露已经委托律师团队与苏宁、京东、淘宝联系,要求下架汕头露露侵权产品。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的纠纷由来已久。2007年,原承德露露董事长王宝林签署《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将露露商标授权给露露集团,商标使用期限为十年。而1995年为了开拓南方杏仁露市场,露露集团与香港飞达合资成立南方汕头露露也获得了露露商标的使用权。
 
  但是,2011年承德露露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企业名称许可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无效且立即终止履行。承德市双桥法院一审判决上述两份协议为无效协议。2012年,承德中院给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不过,市面上依然存在不少汕头露露的产品,并且已经进入很多大型超市。2017年8月,承德露露起诉汕头露露及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要求法院判令汕头露露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在上述诉讼未判决之前,沃尔玛就将东北、华北、西北和中原地区的全部61家沃尔玛连锁超市里汕头露露的产品下架。
 
  值得注意的是,在多次诉讼纠纷后,汕头露露的产品仍未在市场上消失。业内人士认为,汕头露露与王宝林有密切联系,因此汕头露露的产品至今仍然能够出现在市场上。“王宝林控制着承德露露的原料,并成为与承德露露讨价还价的筹码”,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承德露露能够收购汕头露露实现轻装上阵,承德露露便能拥有快速进入南方市场的渠道优势。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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