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施行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4-20





  近日,《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对福建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提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弄虚作假最高可罚5000元,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最高可罚10万元。该条例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04年9月24日通过的《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将废止。
 
  该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其作为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体育和游艺以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报记者林茂阳)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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