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发布预警:新冠疫苗上市了?那是谣言!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1-04





在新冠疫情的阴影下,疫苗是大家翘首以盼的希望,可竟然有人以此来骗钱!海淀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通过在网上散布售卖新冠疫苗虚假消息从而骗取钱财的案件。检方同时发布预警:切勿相信网络上的相关谣言。

  目前,检方已查明:2020年8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尹某与其同伙通过某网络平台散布虚假消息,虚构其有渠道可以售卖新冠肺炎疫苗现货。先后有多名受害者在看到信息后信以为真,预先向尹某支付了疫苗款项,数额较大。到案后,尹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现以诈骗罪对尹某依法批准逮捕。

  此案并非个例,此前有媒体曝光,朋友圈已经开始流传各种疫苗销售信息,甚至还做出了“药品”配图,宣称:需要新冠疫苗的联系我,可做出口,产量低需排队,9月2日正式上市。此外,还有另一个版本,有人发消息称:498一支,总共打3支,已经出来了。医护人员和出国人员可以先用。差不多年底,能普及了。

  对此,相关部门和企业均已经辟谣。

  另外,警方还发现,有些骗子甚至渗入到“学校班级群”行骗,他们冒充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潜入“学校班级群”,谎称学校已经预定了新冠疫苗,然后以收取新冠疫苗费用为由,对群内家长进行诈骗。

  对此,检察官提醒,关于新冠疫苗信息,大家一定要关注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而且,不论是接种何种疫苗都应该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接种,切勿相信网络上流传的谣言。

  另外,检察官介绍,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人账户在网络上销售或者宣传药品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市民在网上看到有关的违法信息,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记者 高健 通讯员 邹振)


  转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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