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的同业存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9-01





  中国央行8月31日发出公告,要求自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
 
  央行表示,此举是为引导同业存单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此前,央行规定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浮动利率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而根据修改后的新规,“同业存单期限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可按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计息,并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表示,此次将同业存单的期限明确为不超过1年,可以避免金融资源长期在金融体系内流转,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按照模拟测算,明确同业存单的期限不超过1年对市场影响不大。
 
  目前,中国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和余额都相对较小,今年前6个月,1年期(不含)以上的同业存单发行量为372亿元人民币,仅占总量的0.4%。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同业存单在9月将迎来一波到期小高峰。中金公司分析师陈健恒表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在今年9月的到期量均将创历史新高。
 
  陈健恒说,今年3月,同业存单首次到期滚动压力高达1.6万亿元人民币,叠加季末资金紧,发行难度较大,因而当时发行的6个月期限同业存单较多,这批存单都将于9月份到期。市场担心,这可能引起流动性紧张,使得当前资金价格整体上行。(记者 魏晞)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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