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岂能顾此失彼?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0-23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生态工程项目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路径,在地方政府的主导和积极推动下不断涌现。生态建设和耕地保护,两者皆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应相辅相成,但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顾此失彼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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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生态建设(图片来源:互联网)
  我们常常说,开工厂、建房子不能随意占用耕地,那么修河道、搞绿化就行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但笔者在课题调研中发现,以生态建设为名乱占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的情况并不鲜见,甚至大有扩张趋势,值得警惕。
 
  在部分地方,绿化、景观、河道工程项目多分布在城镇周边的耕地上,如主要交通干线(高速公路)两侧,占用了大量耕作条件较好、耕地等级比较高的地块。然而,一翻台账,很大一部分已被划为基本农田甚至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良田易占,复耕不易。毫无疑问,此类耕地实际上已经被临时甚至永久性占用了,很难再进行耕种。但大多数地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地类变更,导致耕地数量与实际不符,出现实际耕地保有量低于统计数据的现象,直接影响到耕地保护的落实与成效。
 
  当然,生态建设占用耕地在所难免,也并非一律禁止。但是,允许占用不等于毫无章法地乱占。从卫星遥感检测和实地踏勘情况看,很多政府主导的绿化工程、景观工程、河道整治,以及城市生态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等生态工程,动辄占用成千上万亩的土地,然而相关用地手续却迟迟没跟上。以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的名义大量占地,却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不付出应有成本和代价,不但干扰正常的用地秩序,更侵害了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这岂是民生工程之所为?
 
  俗话说:“不知者不为过。”但那些以生态建设名义任性占用良田的地方是真的不知吗?未必。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只求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扭曲政绩观在作祟。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改革创新变面貌、改善生态绿环境、改善民生好宜居、拉动当地有投资”的目的,不切实际大量上马所谓的生态项目,而忽视了18.65亿亩耕地不能减少、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能少于15.46亿亩等约束性指标存在的意义,忽视了用地的首要前提——依法依规。
 
  这种忽视恰恰也是耕地保护认识出现偏差的集中体现。生态建设多为民生工程、生态工程,既顺应发展大势,又无直接经济收益纠葛,再加上项目又不多,于是乎,有的地方就抱有“无地上建筑,卫星拍不到,不用拆除”可侥幸过关和打擦边球的心理,致使良田与生态工程此消彼长。
 
  的确,生态工程项目占地少则百亩,多则成千上万亩,往往存在着手续繁多、办申报难、占补平衡难、争取指标难、修改规划时间长、各种税费又收不到等问题,报批起来困难不少。但“难”“繁”“长”,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补票”。
 
  杜绝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顾此失彼,实现二者双赢,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建立有序的良好生态建设用地机制。比如:在规划编制、计划执行、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由主要牵头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细则及要求;制定相应落实的措施,真正确保耕地相关政策落到实处等等。
 
  古人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耕地保护关乎粮食安全,关乎社稷民生,对生态文明起着基础保障和支撑承载的作用。那些还抱有生态建设用地“无明显地上建筑,卫星查不出来”的侥幸心理和“先用再说,等粮食紧缺时再复垦种粮”的错误想法的地方,应当及时踩下刹车,扪心探索,走出一条生态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双赢之路。
 
  (作者: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潘文灿)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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