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12号公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已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图片来源:互联网)
公告指出,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是广州巩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部署。为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广州应当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依托泛珠三角地区,面向全球航运市场,提升港口集疏运条件,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形成航运要素高度集聚、辐射效应显著、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此次公告共发布21条实际举措,对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目标路径、保障措施、基础设施建设、航运服务体系完善与发展等作了相应规定,为广州航运中心建设谋篇布局。如要求广州市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市国资、港航等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引进和推动设立航运金融机构,支持在穗金融机构依法创新航运金融业务;支持成立航运保险协会、船东互保协会,吸引保险公司在本市设立航运保险营运中心或专业性公司等等。(记者 龙巍)
转自: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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