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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

        近日,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公布了北京等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

 

        本项工作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联合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了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和宁夏等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涉及生产制造、能源、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金融等领域。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要根据名单,抓紧组织下一步工作。如试点领域及数量确有必要进行调整,试点地区需正式向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变更申请。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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