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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新措施促进外贸稳增长

        记者25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海关总署近期出台了《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使通关更便捷、流程更科学、服务更高效,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

 

        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若干措施》共18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改进通关监管服务,包括加快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化建设、优化查验监管机制、继续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推动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二是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包括积极创新和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完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三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包括放开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的准入限制、规范舱单传输收费、推动降低转关运输监管车辆收费、加快推动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的政策落地;四是进一步做好海关统计、打私、国际合作工作,包括加大海关统计工作力度、全力打击走私规范进出口秩序、深化海关国际合作。

 

        《若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通关更便捷。通过改革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使进出口企业通关更加便捷。如按照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的要求,加强与口岸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化建设,这些举措将大幅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二是减负更明显。《若干措施》按照“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规范行为、完善监管”的原则,提出若干措施,切实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例如对具有相应技术能力、有安装意愿和使用需求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按照准入门槛放开,后续运维服务市场化的思路,放开QP系统准入限制。年底前先在广东省推广。企业可自行选择舱单传输方式。对于企业选择中国电子口岸平台进行舱单数据传输的,海关接收企业申报传输数据、接受企业或个人在海关舱单管理部门及现场业务窗口修改舱单数据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企业,不再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而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海关提供担保,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快推动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的政策落地。在广东、上海试点基础上,争取年内推动全国推广实施。三是流程更科学。《若干措施》着力推进海关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优化查验监管机制、完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等举措,用作业流程的“减法”换取通关效率的“乘法”。比如,“大力推广顺势监管模式”就是优化海关作业流程的一项重要举措,货物抵港后无需进堆场,海关直接在流转环节实施查验监管,大大节省企业时间成本和相关费用。四是服务更高效。《若干措施》围绕优化海关服务提出了加强海关统计分析、深化海关国际合作等举措。

 

        据介绍,根据2015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海关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海关总署关于在卡拉苏-阔勒买口岸建立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的会谈纪要》,中塔双方决定在2015年11月25日,在卡拉苏口岸开通农产品“绿色通道”。此次中塔双方开通的“绿色通道”是中塔两国在卡拉苏—阔勒买公路口岸开通的农产品快速通关的专用通道,高效验放两国协商确定的目录内农产品。为保障“绿色通道”农产品无障碍通关,两国在口岸确定具有专门标识的“绿色通道”,开通张贴专门标识的“绿色通道”专用窗口,对张贴有“绿色通道”标识的载运农产品车辆,予以全程给予通关便利。“这就是海关促外贸稳增长最新举措的具体落实。”张广志说,“农产品快速通关的专用通道可以进一步加强中塔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将提升通关效率,提高企业竞争力。”

 

        张广志说,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前10个月我国外贸进出口同比出现“双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为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海关通过深入重点企业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收集企业对外贸政策及海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是将国务院文件中涉及海关工作的政策,细化成更加具体、可操作的任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黄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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