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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市场实施黑名单制度

  3日,文化部发布《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9省份试点文化产品黑名单制度,试点期限为一年。


  据了解,文化市场黑名单包括文化产品黑名单和经营主体黑名单,全国适用。文化部负责将含有禁止内容且社会危害严重的文化产品列入文化产品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文化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批时,对申请中含有黑名单文化产品的,不予批准;对传播、经营过黑名单文化产品的经营者提交的申请予以重点审查。


  此外,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将有下列三种严重违法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一是因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机构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二是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吊销许可证的;三是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门撤销或者因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的。


  上海等9地一年试点结束后,文化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后,适时在全国推开。(记者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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