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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迫在眉睫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22日在海南说,近些年来,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广告业,成为了中国广告业当之无愧的生力军,但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亦迫在眉睫。


  甘霖在第2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千人大讲堂”专题活动上说,据统计,互联网广告业的市场规模和经营收入正在不断赶超传统广告。互联网广告以其优惠的投放价格、丰富的媒介形式、精准的发布效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她说,与此同时,一些问题也在互联网广告中逐渐显现。如普遍存在的广告信息未明确标记,导致广告信息与其他信息混淆;特别是虚假的互联网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格调低俗的互联网广告,有悖社会良好风尚;有的互联网广告发布方式不规范,影响了消费者对互联网的使用。因此,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法治建设,是当前一项紧要任务。


  她说,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互联网广告既是互联网作为媒体的主要功能,也是互联网产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纵观国内外互联网产业史,互联网广告如同“血液”和“养分”一般支撑着互联网这个“有机体”的发展壮大。一旦“血液”和“养分”出了问题,首当其冲遭受损害就是互联网产业。


  她称,《暂行办法》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详细规范了互联网广告的表现形式、可识别性、发布者的认定、程序化购买广告的行为规范等内容。


  她表示,中国工商系统将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和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体系,打击互联网广告领域的违法行为,改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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