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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深化棉花价改 一年一定改三年一定

  3月1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通知》,通知提出,经国务院同意,2017年起在新疆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


  通知提出,合理确定定价周期。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三年一定。如定价周期内棉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及时调整目标价格水平。


  通知还指出,调整优化补贴方法。对新疆享受目标价格补贴的棉花数量进行上限管理,超出上限的不予补贴。补贴数量上限为基期(2012—2014年)全国棉花平均产量的85%。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启动条件、中央财政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贴办法等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通知规定,按上述机制,确定2017—2019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据查阅资料显示,2016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每吨1.86万元。此次定价和上次定价持平,但定价方式改为三年一定


  【此次价格改革的变化】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目标价格形成机制。棉花目标价格水平按照近三年生产成本加合理收益确定。合理收益具体取值综合考虑棉花产业发展需要、财政承受能力和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确定。二是合理确定定价周期。棉花目标价格由一年一定改为三年一定。如定价周期内棉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及时调整目标价格水平。三是调整优化补贴方法。对新疆享受目标价格补贴的棉花数量进行上限管理,超出上限的不予补贴。


  按照上述机制,确定2017—2019年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8600元。


  【价格改革背景】


  2014年,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新疆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路子。目前试点已经结束,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试点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委托有关机构开展了第三方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意见。按照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调整完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改进补贴方式”的精神,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起在新疆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目标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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