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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方案提出,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通过先行试点探索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促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工作基础,在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珠海市等地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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