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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

  2016年,是福建省海洋事业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新理念,紧紧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目标,在国家海洋局指导下,致力抓产业、打品牌、建平台、保生态、优服务,全力推进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建设,全省海洋与渔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顺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关键词:抓产业


  2016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7500亿元,同比增长9%;渔业经济总产值2660亿元,同比增长8%左右。


  持续壮大海洋产业规模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建筑业、海洋船舶修造业五大传统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70%以上;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其中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超3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


  积极培育超千亿元水产产业集群2016年,大黄鱼、石斑鱼、鳗鲡、对虾、牡蛎、鲍、紫菜、海带、海参九大特色品种产量312万吨,同比增长7.1%,全产业链产值800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鲍、鳗鲡、紫菜、南美白对虾全产业链产值均突破百亿元,分别达到152亿元、146亿元、124亿元、112亿元。


  加快发展渔港经济区在全国率先提出渔港经济区建设模式,先期培育霞浦三沙、连江黄岐、石狮祥芝、晋江深沪、东山大澳、惠安崇武、泉港诚峰、石狮东埔等8个渔港经济区。


  这一年,福州、厦门两市列入首批国家海洋经济区域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占全国首批示范城市的1/4;厦门、诏安两地海洋生物产业园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获得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授牌。


  大力促进项目对接打造6·18“智慧海洋馆”,举办福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成果交易会暨第三届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峰会,签约海洋与渔业项目168项,总投资237.58亿元;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现场签约项目28个,签约金额169亿元,现场贸易配对额2.6亿元。


  关键词:调结构


  实施渔业转型升级计划,渔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设施渔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居全国前列。


  加速推进设施渔业全省建成工厂化养殖基地38个,新增工厂化养殖车间27万平方米,累计达到1800万平方米。全省累计完成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25万亩,连片规模50亩以上池塘基本实现标准化改造,年新增产量7万吨。


  实施远洋渔业工程建设全年完成项目投资15.26亿元,开工建造远洋渔船127艘,新建(扩建)境外基地4个,新增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项目4个。全年新增外派远洋渔船20艘,全省外派远洋渔船达540艘。。


  扶持推动水产品加工业全省水产品加工规模继续扩大,完成产量352万吨,实现产值8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10.6%。全省水产品出口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出口创汇58.98亿美元,同比增长6.29%,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居全省大宗农产品首位,约占65%左右。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全省休闲渔业规模不断壮大,福州罗源湾海洋世界等4家单位获得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称号,扶持提升“水乡渔村”示范基地17家,莆田市发挥“生态养殖+休闲渔业”样板效应,休闲渔业产值增长20%以上。


  加快发展水产品电子商务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发展会员358家、交易商2187个,累计交易总额4880亿元。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分中心筹建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福建鱼多多水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鲍、南美白对虾、海带、鳗鲡等水产品上网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


  关键词:保生态


  福建省近岸海域水质持续好转,2016年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达88.7%,较上年明显增加,主要海湾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同比增长15.3%,其中三沙湾、闽江口、湄洲湾和厦门湾同比增长20%以上。


  完成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共划定十种类型的海洋生态红线区188个,总面积14303.2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总选划面积的38%,高于控制指标3个百分点,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37.45%,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75.37%。


  持续开展“百姓富、生态美”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积极推进“6·6八闽放鱼日”常态化,全年累计投放各类经济、特色和珍稀物种30多种共37.4亿尾(粒),近3年来全省累计增殖放流93.1亿尾(粒)。


  保护开展沙滩资源对全省143处滨海沙滩开展现状调查和研究,打造厦门鼓浪屿沙滩公园等首批30个海岸公园,组织发动民间净滩70余场,已成为影响较大的沙滩保护行动。


  关键词:打品牌


  持续增强品牌意识,提升海洋文化内涵,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计打响一批特色品牌,海洋与渔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开展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成功举办首届平潭国际海岛论坛、平潭国际海洋休闲运动博览会和第三届“海洋杯”平潭国际自行车公开赛。


  深度打造渔业品牌持续推进福建省20个渔业品牌宣传推介,全年新增2个中国驰名商标、43个福建省名牌产品。目前全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3个、国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省名牌产品104个、省著名商标208个,品牌对产业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凸显。


  扩大品牌影响力厦门国际海洋周、首届妈祖文化与海洋精神国际研讨会取得丰硕成果;第十一届中国(厦门)国际渔业博览会暨2016年亚太水产养殖展览会,成为我国首次展示从“养殖、捕捞”到“加工、流通”全产业链的渔业盛会。


  关键词:搭平台


  2016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海洋公益专项、省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专项,1项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7项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5项成果获国家海洋科学技术奖。


  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作用,促成国家海洋局与省政府签订《关于共同推进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完善《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顶层设计与发展战略规划研究》,争取第二批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3500万元,参与举办海洋防灾减灾国际论坛。


  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经济贝类、紫菜、黄姑鱼三大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顺利完成;建立起涵盖种质资源库、遗传育种中心、良种场和育苗场为一体的育繁推种业体系,新认定省级良种场4家,全年建设规模化种苗繁育基地20个;研发“申福”闽丰”坛紫菜和“金蛎1号”“福蛎1号”牡蛎新品种。


  强化科技示范推广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成效显著,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34个,培育科技示范户2544户,辐射带动农户2.39万户,全省项目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97%以上;指导推广养殖面积120多万亩,受益渔民3万多人,取得技术成果14个。


  关键词:促民生


  2016年,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渔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省部级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连续10年保持97%以上。


  加快渔港项目建设新增立项霞浦沙江、霞浦长春渔家地、霞浦下浒延亭、长乐漳港三营澳、平潭澳前前进等5个二级渔港项目;长乐松下长屿、惠安净峰杜厝、蕉城三都虾荡尾、福安溪尾鲜艳澳、霞浦沙江竹江等5个二级渔港完成主体工程,有序推进20个渔港建设项目。


  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建成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基地28万亩,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面积4万亩。完善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推广水产品可追溯统一新标识,新增追溯企业40家,累计达到179家,追溯品种涵盖大黄鱼、鲍等60种水产品。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全年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8000批次,省部级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99.7%。


  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台风工作成功防御“尼伯特”“莫兰蒂”等9个台风,转移和撤离海上渔船10.53万艘次、渔排上人员12.11万人次、渔船上人员20.72万人次,将台风对海洋渔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全年处置海洋与渔业各类突发事件139起,组织渔船自救互救114起,救助船员1279人,调度救助船舶205艘次,挽回经济损失2.87亿元。


  抓好渔业互保工作全省共办理渔工互保9.18万人,办理渔船互保10030艘,全省完成渔业互保签单会费1.88亿元,同比增长10.87%,提供风险保障金额456.5亿元,同比增长10.6%,共接报案923起,赔付金额6895.76万元。


  关键词:优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加快转变职能,建立更加高效的发展体制机制,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部省对接推进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审批项目用海,全年省政府共批准填海项目65宗,用海总面积2210.9公顷。积极争取国家海洋局支持,追加围填海计划指标400公顷,保障重点项目用海需求。


  开展海域论证和海洋环评改革试点对全省13个重点海湾海洋环境监测资料进行了全面整合,完成春秋两季海洋生态、渔业资源等外业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建立海洋基础大数据,实施网格化管理。通过创新机制,加快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评报告书编制进程,打通了用海审批“梗阻”。


  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将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审批纳入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全年省政府共批准招拍挂出让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20宗,出让海域面积814.58公顷,出让溢价累计超过6609万元,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推进海砂资源市场化配置,全年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面积1080公顷,出让溢价达5796万元。


  关键词:强执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部门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全力打造“蓝剑”执法品牌共组织部署12次“蓝剑”行动,历时140天,出动执法船艇1528艘次,登临检查船舶4691艘次,宣传劝导渔民群众7434人次,防范劝阻拟赴敏感海域作业渔船205艘次,查获涉嫌违规船舶374艘,收缴罚没款575.56万元,拆除违规网具405张,移送公安等有关部门立案6件。


  出色完成海洋维权巡航任务组织海警2112船、2115船,海监8003船、8027船等4艘执法船执行钓鱼岛海域任务2次、南海维权巡航任务1次。全面整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涉渔“三无”船舶全省共取缔无照修船厂2家,破获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案件2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查获疑似红珊瑚380.52公斤,案值1.3亿元;审结涉红珊瑚案件18件,33名涉及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人员被判刑;处置涉嫌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147艘,拆解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1021艘,全省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基本清理完成。


  深入开展渔具渔法监管执法全省共清理取缔违规渔具5993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海洋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海盾”“碧海”“护岛”等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海洋违法行为,共办结“海盾”案件6宗、“碧海”案件242宗。(本报记者李文平 张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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