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本网公告    收藏本站
    首页  >  地方频道 >   内蒙古 > 正文
包头13亿财政资金撬动民间资本新力量

  包头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3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调节器的作用,撬动民间资本新力量,力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落实稳定工业八条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2015年对年内投产且产值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重大项目,分别给予企业突出贡献者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年纳税额增量前十名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突出贡献者10-50万元的奖励;对新上限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资金已全部拨付,惠及企业58户,奖励资金800万元;在支持企业产业转型升级与产学研合作方面,2014年、2015年市本级安排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学研发展专项资金10668.5万元,在装备制造、稀土材料、钢铁、铝、信息化等行业专项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等;在助力稀土产业发展方面,按照《包头市稀土新材料生产企业扶持措施》兑现稀土新材料生产企业补贴资金4460.4万元,2015年下达稀土原材料供给补贴1793.6万元;在钢材、铝水补贴方面,2014年实施协作配套补贴政策,到2015年6月共下达补贴资金1372.3万元。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每年安排科技资金6000万元,其中近4000万元用于支持非公企业的项目,提升非公企业的科技创新及盈利能力。2014年包头市设立科技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已注资5000万元,对全市辖区内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项目支持,调动民间投资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2015年,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树立企业信心,包头市在及时兑现各类优惠政策的同时,还按照市政府批示安排各类扶持企业资金6583.8万元。同时,从2012年开始每年拨付支持民办教育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调动民间资金投资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支持商贸旅游业发展


  在支持包头市商贸、口岸、旅游业发展方面,2015年支持满都拉口岸、旗县区电子商务平台、五当召等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1.2亿元。支持旅游节庆活动、物流园区会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社区养老家政服务等,拨付资金近1亿元。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包头市还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2009年、2012年、2013年,包头市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共下达第二产业贴息资金12897.3万元;出台生产企业临时用电补贴政策,2012年9月开始实施生产用电临时扶持政策,到2015年共下达生产企业临时用电补贴资金19908万元;实施铁精粉补贴政策,2013年,包头市对铁精粉生产企业予以临时扶持和补贴,市本级共拨付资金10541万元。


 



  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