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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自国家、自治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相关政策实施以来,通辽市把发展民营经济、扩大民间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社会就业的重大机遇和战略举措来抓,促进了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2015年,通辽市民间投资总量达到720.1亿元,占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55.7%。2016年上半年,在全国民间投资仅增长2.8%的情况下,通辽市民间投资完成325.8亿元,同比增长31.9%。全市非公经济市场主体新增1.2万户,累计达到19万户;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达到32.95万人,占全社会就业总人数的85%,同比增长6.8%;非公税收达到47.63亿元,占全市税收的75.3%,同比增长11%。


  强化项目带动。内调结构优化存量,外抓招商引进增量,以项目聚民间资本、促产业转型升级。如铝新材料产业依托内蒙古锦联等核心企业,组建成立蒙东铝及铝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集聚铝后加工企业26家,今年又签约落地了投资50亿元的麦达斯集团高端铝材和奇瑞集团新能源房车等项目,为通辽铝产业绿色循环发展再添新引擎。近年来,通辽市50%以上的投资增量来自于招商引资带来的民间投资。“十三五”期间,全市储备了总投资近1.3万亿元的六大类1052个项目,为优质民间资本提供了新的投资领域。


  强化政府服务。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由193项精简为61项,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了6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分级招标。同时,在全区率先成立了非公经济阳光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企业注册时间由11天缩减至3天。


  强化金融创新。累计为205户企业发放“助保贷”12.3亿元。与金融机构签署3年融资600亿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每年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和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会,今年上半年签约总额达72亿元。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合作建立了通辽市中小企业挂牌孵化基地。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设立5支基金,总金额215亿元。


  强化政策落实。为促进民间投资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配套制定了企业降本增效30条、房地产去库存33条、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19个配套性政策文件。实施“营改增”为企业减税5亿元,累计争取大用户直供电137亿度,为企业节省用电支出20亿元,待售商品房面积较年初减少12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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