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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提升电商进农村资金使用效率

  为落实商务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提升国家和自治区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自治区商务厅10月18~19日在扎兰屯市举办了“2016年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业务培训会”。全区34个示范旗县的政府及商务部门,各有关盟市商务局,各示范县电商运营企业,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等200余名代表参会。


  自治区商务副厅长李俊出席培训会并讲话,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专家组成员邵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副院长张建军及3名商务部首批示范县绩效评价专题评议研究员等5位农村电商专家参会点评。


  会议安排2015年国家8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进行绩效自评报告,邀请绩效评价专家进行现场点评;安排示范工作推进较快并取得一定实效的示范县进行电子商务进农村业务实操培训和经验分享;组织现场观摩扎兰屯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成效。


  参会的新老示范旗县对李俊副厅长的讲话内容和三项培训安排反响热烈,此次会议达到了规范操作、指引督导、学习交流、推进示范、完善提升的预期培训目的,为2015年示范县严格按照国家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程序操作并顺利通过商务部项目评价验收、为2016年示范县规范运营并了解掌握绩效评价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


  李俊分析了内蒙古电商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阐明当前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既是实现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精准扶贫、产业升级的重要路径。同时,他深刻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示范县推进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有的示范县将整体运营简单外包1~2家服务商,排它性扶持方案有悖电商进农村“开放”原则,有的示范县引进大型电商平台时未能明确目标,不会谈条件、谈价格,投入产出比例不协调等。


  最后,他指出,下一步各示范旗县要加强电商业务学习和指导,积极探索地区发展模式,将农产品上行作为量化考核目标,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强目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盟市要指导到位、监管到位;要了解政府资金采取PPP、股权、债券等多种形式参与市场运作;创新工作方法,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作用;推进电子商务大数据工作,利用数据分析指导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农商互联;务必要把握资金的安全性和干部廉洁性,明确资金使用监管方案,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保证各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宋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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