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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名“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记者从市中区人民法院召开的反规避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市中区法院将对隐匿财产、携款外逃等逃避执行行为加强严惩力度,对规避执行行为人采取曝光、限制消费等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缓解执行难等问题。

  市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褚衍昶介绍,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利用法律漏洞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规避法院执行,目前比较常见的有隐匿、转移和低价处分财产,比如公款私存、将财产登记到案外人名下等;另外还有外出躲债、假离婚、假析产,或是通过企业分离、改制或关联企业逃废债务等,这一系列规避执行行为造成了法院“执行难”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规避执行行为人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手段,进行信用惩戒,挤压规避执行行为人的经济和生活活动空间。今年以来,共对27名被执行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等交通工具;不得在星级宾馆、酒店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行为。如被执行人有此消费行为的,市中区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梁化军、孙晋芳等18人进行公开曝光,并发出了高消费限制令。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