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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落实督办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

  作为稳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省近日启动对全省重大招商项目的落实督办工作,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把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内容。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省招商合作局将加大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并启动问责机制严格问责。

 

  根据近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云南省2014年上半年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任务分解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和落地率,力争至2014年底,上半年各场活动签约项目中的40%以上签订正式合同;年内项目落地率达到30%以上;新开工项目100个以上;确保全年外来投资总量增长15%,达到4800亿元以上。

 

  《方案》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各州、市人民政府及省级有关单位为项目推进第一责任单位,省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加强协调,把签约项目落地推进工作作为下半年招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签约项目实行全程跟踪,进一步明确推进路径,创新推进方式,突出推进成效,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项目推进过程中,属州、市事权范围内的事项,由州、市协调解决;涉及省级事权的,报省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属特殊重大事项的,报省招商委办公室,提请省招商委协调解决。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要把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内容。签约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季报制,各项目推进第一责任单位要及时将签约项目落实工作情况上报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省招商委办公室。(记者 张子卓)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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