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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近期,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提速,一系列实质性的进展令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基础设施和市场机制更趋完善。继今年7月央行宣布向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后,11月25日,央行发布了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名单,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匈牙利国家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世界银行信托基金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等7家央行类机构。


  “央行近期连续推出了一系列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举措,正如其所说,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中国政府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决心由此可见。”彭博中国总经理黄仪全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中国央行陆续对于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是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于人民币纳入SDR提出的技术性问题,无疑更增添了人民币在11月底纳入SDR的胜算。


  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昨日,央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首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有利于稳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


  这些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匈牙利国家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世界银行信托基金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涵盖了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三种机构类别。


  央行表示,以上境外央行类机构各自选择了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由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的一种或多种交易方式,并选择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


  其实,早在9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2015年夏季达沃斯论坛”的开幕仪式并发表致辞时,已经宣布即将向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银行间外汇市场这一重量级消息。李克强表示:“前不久,我们放开了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下一步还将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年底之前,还将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以利于人民币离岸市场更好地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副院长丁剑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境外央行类机构获准参与我国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促使其持有人民币的动力增强,这将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与此同时,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可以增加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做市商数量,从而有助于提高人民币定价的准确度。丁剑平解释道,境外央行类机构的人民币持有量代表了其对于人民币近、远期报价关系的判断。交易量的增加也会增强人民币的影响力,使我国银行间市场的人民币汇率更有代表性。


  招商银行资深交易员张治青分析称:“向境外央行打开中国银行间汇市有利于人民币更加市场化,有效地打破了人民币境内外市场的藩篱,令资本开放再下一城,这与中国政府扩大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政策思路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十年,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出现了大幅扩张,具有非常大发展潜力与影响力。


  中金宏观在最新发布的报告中指出,2005年汇改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稳定在8.28的水平,银行只能在央行指定的汇率下调节外汇余缺,导致外汇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但自2005年以来银行间市场推出了远、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并引入双边询价和做市商制度,外汇交易量大幅增长,十年增长了40多倍。


  尽管如此,和发达金融市场相比,中国外汇市场远期和期权交易比例偏低,未来可能增加。此次向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银行间外汇市场,对于丰富市场参与主体、完善参与制度无疑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对于眼下市场最为关注的人民币能否如愿纳入SDR这一年度大事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时向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银行间外汇市场无疑增加成功几率。


  朱海斌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IMF在此前对于人民币纳入SDR条件的初步审核后,曾提出存在三个技术性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即为担忧境外央行如果日后持有人民币资产的话,缺乏有效工具对冲汇率风险,而此次向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银行间外汇市场则非常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个技术性的难题。


  银行间债市放开已初见成效


  在此次向境外央行类机构开放银行间外汇市场前,央行已经先行探路开放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目前债市开放已取得明显进展。


  7月14日,央行宣布允许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开放了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渠道,这不仅有利于加快建设更加开放透明、具有广度和深度的债券市场,同时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


  为鼓励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债券市场,央行将相关申请程序简化为备案制,取消了对这类机构的额度限制,将其投资范围从现券扩展至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并允许其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和结算。


  值得注意的是,9月22日中国央行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同意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下称“汇丰香港”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中银香港”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10亿元和1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成为国际性商业银行首次获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极大地推进了人民币跨境使用。


  业内人士分析称,2005年和2013年时,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和境外非金融机构先后获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此次,汇丰香港和中银香港人民币债券的发行,进一步扩大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主体范围,拓宽了国际性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汇丰大中华区行政总裁黄碧娟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对于获准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中国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深感振奋,这将为国际发行人开拓又一新的融资渠道。对已经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的跨国企业而言,通过内地债券市场融资也自然成为一种选择。与此同时,这一开放也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新的机遇。”(薛皎)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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