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公告

 
首页  >    今日要闻
今日要闻 收藏本文章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电邮给朋友
工商联专家VS国资委报告:民企税负逐年增高

  [ 陈永杰认为,垄断企业占有垄断利润,对其征收较高税率加以平衡是非常正常的政策选择 ]

  “央企税负为民企5倍多”这一上月由国资委相关报告提供的说法遭到了全国工商联专家的质疑。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得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专家完成的一份《国有和民营企业发展速度及效益状况比较》(下称《比较》)显示,央企税负为民企税负不到3倍。

  这份材料称,从销售税率(上缴税金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率)看,中央企业2009年为9.09%,全国国企为9.42%;上规模民企为3.88%,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为3.19%。按此计算,央企税负只有上规模民企的2.34倍,国企税负是上规模私营工业企业的2.95倍。

  数据打架

  上述“央企税负为民企5倍多”的说法,来自于8月国资委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下称《回顾》),其第66页中引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一项不具名研究称,2003~2008年间,国有企业的税负大大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国企税负6年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5.16%)的5.29倍。

  该结论一公布,便引发社会热议。于是,大约一个月后,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专家也拿出了一份相关数据比较材料,以探讨有关央企、民企的税负话题。

  “我不知道27.3%是怎么算出来的,我这里给出的数据都是有实实在在来源的。”该研究室主任陈永杰表示。

  他介绍了《比较》的数据来源:中央企业和全国国有企业数据来源于《回顾》,私营工业企业数据来源于统计局,而上规模民企的数据则来自于全国工商联一年一度的调研报告。

  本报记者昨日致电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相关人士。其中,该学院办公室人员表示,由于《回顾》引述研究时缺乏更多信息,无法知悉该研究的具体研究人员或数据的结论和来源等。该学院的数位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表示,并不负责也不了解该研究。

  该院副院长岳树民表示,从“税负”定义出发,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口径,即一个企业上缴税收分别与该企业的总收入、总产值或总增加值进行比较,由于分母不同,研究者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各取所需。

  该院财政金融系主任、宏观财税专家安体富则表示,从《回顾》引述的研究的初衷来看,应是为了证明国企的税负比私企高。安体富说:“国企本就应该税负高一点,因为其利润多,这很正常。”

  安体富同时表示,从税负定义的角度考虑,一般不大可能将央企上缴的特别收益金或利润上缴计入税负的分子中。

  换句话说,人民大学的研究和工商联专家的研究,其税负分子应是相同的,出现不同可能在于其分母存在差异。但由于不是《回顾》引述研究的负责人,两位人大教授表示,只有具体负责人才能解释清楚数字“打架”的原因。

2条记录       第1页 / 共 2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我国首部促进就业国家级专项规划出台
推进东北地区国际航空运输发展意见出...
与证券法等存冲突,两起草组成员吁改...
“十二五”危险化学品产业监管新政出...
《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发布
罗素指数:截至2月6日,罗素300...
兰斯·阿姆斯特朗基金会宣布与铁人三...
BMO祝贺大山新任加中亲善大使
庞巴迪携多款业界领先飞机和客户服务...
Unity游戏进入LG智能电视产品
围绕“党与党报”的观察与思考
中国报协秘书长余清楚出席陕西...
传统纸媒正在加大推出新闻视频...
提升报业传播能力的全媒体路径
传统报业高新技术成争夺制高点


关于我们 - 产品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会员需知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