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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社会责任:得分很高 行为受疑

  11月上旬,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中国企业整体社会发展责任指数偏低,300家企业平均得分仅19.7分。国企得分31.7分,高于民企的13.3分和外企的12.6分。其中,中央企业得分44.3分,国有金融企业38.9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遥遥领先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与国民经济的支柱,国企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以及所承担的社会预期是明显处于高位的,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国有企业的生存灵魂。”中投顾问公司高级研究员贺在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国家层面也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国企拿到了漂亮的分数,但在很多方面,公众似乎并未明显地体会到所谓的国企社会责任。

  近日,一份“处罚公告”给出了很好的证明。11月2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2010年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电厂名单及处罚结果的公告》,其中,8家火电厂因二氧化硫超标而被环保部问责。受罚企业涉及中电投、国电、华电、大唐等央企旗下多家发电企业。这不禁让人疑问,作为企业社会责任得分最高的央企,在环保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为何不仅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反而带头弄虚作假?

  “缺乏监督,企业责任永远不能落到实处。”著名营销专家、北京志起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国企理应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领头羊,但由于监管者的缺失、所有权不明确等原因,使得企业社会责任已无法强加于国企,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更多地来源于国企领导人。

  “国有企业的社会矛盾目前也较为突出。”贺在华表示,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以创造利润为己任,对利益相关者负责,这是经济原则。但随着近些年国企发展红火,公众对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期待也越来越高。然而,在企业一味追求效益最大化,国有企业的行为与社会期望发生了不可避免的落差。

  随着社会建设的不断进步,社会对企业责任的认知越发清晰与明确,公众对企业责任的要求也不断提升,作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领头羊的国有企业似乎不能再旁观不前,推进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发挥领先、卓越作用显得尤其重要。

  贺在华建议,首先,需要正确认识企业社会责任;其次,需要积极培育企业的现代理念,同时培育现代企业文化与公民文化,要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积极实践;再次,要建立高效合理的公司组织架构与治理方案;最后,国有企业的发展应该顺应国家发展的宏观思想,建设符合具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新型国有企业。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顾问龚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建议,首先,应该加快企业自身的发展,企业自身如果都不能发展,如何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其次,企业应该明确社会责任的工作,建立明确的部门分管,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再次,企业的机制和治理结构需要改变,要将国有企业身份具体化,建立一个集决策、监督、执行一体的全面体制。(刘红霞)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