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本网公告    收藏本站
    首页  >    市场环境 > 正文
产业指导政策先行 打造吸引外资的制度新高地

  商务部将加快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研究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的鼓励政策,鼓励外商扩大在中西部地区投资,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要营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016年以来,李克强总理曾在多个重要场合强调,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仍是吸引外资的热土。分析人士表示,在着力构建外资新体制,打造开放新格局,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努力提高吸引外资质量和水平的工作方针下,2017年我国吸收外资领域将取得更多成效。


  产业指导政策先行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外商更多投资高端、智能、绿色等先进制造业和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取消轨道交通设备、摩托车、燃料乙醇、油脂加工等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等服务业准入。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于1995年正式颁布,截至目前已经修改过6次。随着中国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很多产业竞争力的不断提升,以及中国国内市场情况的变化,每过两三年这个目录就要进行相应调整。


  “当前中国正处在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比如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及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等。在这个过程中,该目录的修订和调整体现出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进一步与时俱进。”张建平说。


  此外,会议强调,要以深化改革促开放,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等程序,落实内外资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对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缩短海关登记、申领发票等办理时间。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推进对外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程序等,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多投资便利,将会充分激发外资企业市场主体活力。


  以开放促改革优化引资布局


  会议指出,允许外资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工作,同等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与中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对鼓励类外商投资可在资金、用地、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不断深化中西部对外开放合作。


  商务部研究院利用外资部副主任、副研究员郝红梅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当前我国对利用外资的结构调整在向高技术、高质量、高水平的方向转变。然而,国际形势的变化对今后我国利用外资情况产生了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我国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新兴产业等方面为国外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遇。下一步,应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使外资成为我国工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郝红梅说。


  在区域结构层面,郝红梅指出,当前我国鼓励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然而就目前的数据来看,中西部利用外资规模并未实现预计增长,外资向中西部转移取决于要素回报率是否高于东部地区。建议中西部地区今后保持相关政策优势,与东部地区形成一定落差,进而引导外资有重点、有步骤、有战略地向东部地区转移。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加快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研究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的鼓励政策,鼓励外商扩大中西部地区投资,支持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李可)

 



  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