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26





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6月24日,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如期公布。全国清单条目从2019年的40条缩减到了33条,自贸试验区清单条目则从37条缩减到了30条。中国对外资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由40条减至33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6月24日对外公布2020年版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已连续三年缩减的基础上,我国再次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释放了面对疫情冲击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强烈信号,并为世界经济注入信心。


此次负面清单大幅缩减,聚焦进一步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领域开放。其中,在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在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在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在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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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预计,疫情及其可能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或将使得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降幅达40%。受疫情冲击影响,今年一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10.8%。


随着经济稳步复苏,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的中国,为世界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也有利于自身使用外资扩增长稳存量。在今年4月由负转正的基础上,5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保持7.5%的正增长。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宝贵经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每一个条目的取消或放宽意味着一个更加开放的领域,将带来相关行业领域的深刻变革。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全部取消,凸显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进程持续提速。


今年4月1日起,我国取消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当天,路博迈和贝莱德两家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向我国监管部门提交了在我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公司的申请。此前,高盛、瑞银、摩根士丹利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获批增持合资证券公司股权实现控股。


与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提高了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其中,全国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17.5%,还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18.9%,还有1条部分开放。


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2017—2019年连续三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分别由93项、122项减至40项、37项,在金融、汽车等行业领域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通过扩大开放,提振了外商投资信心。2017—2019年,在全球跨国投资连续下滑的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分别达1363亿美元、1383亿美元、1412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了稳中有增、稳中提质。


九州证券副总裁、九州期货董事陈美兴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跨国投资复苏,促进我国开放发展,彰显了我国反对“逆全球化”思潮,积极推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坚定立场。


取消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从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主要开放措施来看,在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对此,陈美兴表示,2018年已经取消了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现在进一步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至此,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按照既定的开放时间表已经全部被取消,体现了我国继续扩大金融行业对外开放的信心,是顺应对外开放历史潮流而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了解,2020年4月1日,我国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放开。6月1日,瑞信宣布完成对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信方正)的增资,正式取得在华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权。此前,已有瑞银证券、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4家外资控股券商。


2020年1月1日,我国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正式被取消。6月18日,证监会核准通过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简称摩根大通期货)变更股权的申请。此次变更后,摩根大通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00%的股权。至此,摩根大通期货成为国内首家外资完全控股的期货公司。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引入符合条件的期货经营机构外资股东,以促进期货经营机构健康稳定发展。


据了解,我国期货公司目前主要由券商系、现货系、金控系几大期货公司类型构成,其中券商系期货公司占一半以上左右。有市场人士对记者表示,未来,我国期货公司也将面对国家再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背景下,如何直面挑战,增强自身实力的问题。


方正中期研究院院长王骏认为,当前,我国本土期货公司将直接面对外资系期货公司真正到来的现实,主要挑战有以下几大方面:一是期货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二是期货及衍生品专业人才的高端化和国际化;三是期货服务展业的多元化和与实体企业有机结合;四是期货公司经营牌照多样化和综合服务水平高端化;五是不同类型期货公司经营特色化和服务专业化;六是加强国内市场主场化服务和境外市场专业化特色服务;七是国内外期货公司和期货人才的交流日常化。王骏认为,对于本土期货公司来说,需从以上七大方面着力来增加自身的综合实力,才能应对越来越大的挑战和抓住百年发展机遇。


陈美兴也表示,以开放促改革,以创新促监管,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倒逼金融业的发展,为我国金融行业营造了良好的竞争环境,挑战中也蕴藏着机遇。


“与我国国内金融机构相比,国外的金融机构在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及综合化金融服务等方面具有优势,激烈的市场竞争将有助于国内金融机构学习其先进的专业经验与管理机制,促进自身的公司治理、业务模式、经营效率的改善和综合实力的提升。”陈美兴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认为,第一,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第二,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当前形势下有利于外资扩增量稳存量;第三,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利于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还会进一步压缩。当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条目越来越少,剩下每一个条目的取消或者放松都会对监管部门带来很大的挑战。开放的压力不仅会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会推动我们的监管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各方面提高我国的国家治理能力和政府服务能力,做到放得开、管得好、服务得到位,从而使得我国的营商环境质量在现有水平基础上持续提高,不断增强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并且培育出一大批能在国内外两个市场上都具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应该说,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这正在成为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方式。








  转自: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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