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平: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需多管齐下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4-09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五大合作重点之一,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我国边境地区和跨省交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相对滞后,短板和瓶颈效应比较突出。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不仅有利于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更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和跨省境地区经贸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在以下几点上“做文章”。

  首先,促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这方面,要推进跨境缺失公路铁路路段、瓶颈路段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跨境油气管道和跨境电力工程与输电通道,推进港口和水运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跨境光缆、洲际海底光缆和空中信息通道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与周边国家成立国家层面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与邻近国家的边境地区成立次国家级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提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研究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其次,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周边国家相关银行开展银团贷款或联合融资,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等国际开发性金融组织的合力。同时,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国内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大型工程承包商与商业性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第三,推进跨省基础设施建设。由于不同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省份之间的人流物流等重要生产要素流动方向不同,相邻省份对于跨省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相差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短板和弱项。比如,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一致、规模和标准不统一,有的跨省公路甚至成为“断头路”。鉴此,要重点支持跨省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省际交通运输和能源电力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资金方面,要鼓励跨省境基础设施项目与沿线或周边地区旅游、物流、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类项目综合开发和一体化开发,提高整个项目的财务效益。支持相邻省份或跨省境相邻地区联合引入PPP模式。(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研究员吴亚平)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五大合作重点之一,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我国边境地区和跨省交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相对滞后,短板和瓶颈效应比较突出。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不仅有利于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更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和跨省境地区经贸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在以下几点上“做文章”。

  首先,促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这方面,要推进跨境缺失公路铁路路段、瓶颈路段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跨境油气管道和跨境电力工程与输电通道,推进港口和水运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跨境光缆、洲际海底光缆和空中信息通道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与周边国家成立国家层面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与邻近国家的边境地区成立次国家级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提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研究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其次,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周边国家相关银行开展银团贷款或联合融资,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等国际开发性金融组织的合力。同时,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国内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大型工程承包商与商业性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第三,推进跨省基础设施建设。由于不同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省份之间的人流物流等重要生产要素流动方向不同,相邻省份对于跨省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相差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短板和弱项。比如,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一致、规模和标准不统一,有的跨省公路甚至成为“断头路”。鉴此,要重点支持跨省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省际交通运输和能源电力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资金方面,要鼓励跨省境基础设施项目与沿线或周边地区旅游、物流、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类项目综合开发和一体化开发,提高整个项目的财务效益。支持相邻省份或跨省境相邻地区联合引入PPP模式。(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研究员吴亚平)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五大合作重点之一,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我国边境地区和跨省交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相对滞后,短板和瓶颈效应比较突出。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不仅有利于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更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和跨省境地区经贸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在以下几点上“做文章”。

  首先,促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这方面,要推进跨境缺失公路铁路路段、瓶颈路段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跨境油气管道和跨境电力工程与输电通道,推进港口和水运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跨境光缆、洲际海底光缆和空中信息通道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与周边国家成立国家层面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与邻近国家的边境地区成立次国家级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提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研究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其次,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周边国家相关银行开展银团贷款或联合融资,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等国际开发性金融组织的合力。同时,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国内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大型工程承包商与商业性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第三,推进跨省基础设施建设。由于不同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省份之间的人流物流等重要生产要素流动方向不同,相邻省份对于跨省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相差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短板和弱项。比如,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一致、规模和标准不统一,有的跨省公路甚至成为“断头路”。鉴此,要重点支持跨省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省际交通运输和能源电力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资金方面,要鼓励跨省境基础设施项目与沿线或周边地区旅游、物流、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类项目综合开发和一体化开发,提高整个项目的财务效益。支持相邻省份或跨省境相邻地区联合引入PPP模式。(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研究员吴亚平)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五大合作重点之一,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我国边境地区和跨省交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相对滞后,短板和瓶颈效应比较突出。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不仅有利于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更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和跨省境地区经贸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在以下几点上“做文章”。

  首先,促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这方面,要推进跨境缺失公路铁路路段、瓶颈路段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跨境油气管道和跨境电力工程与输电通道,推进港口和水运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跨境光缆、洲际海底光缆和空中信息通道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与周边国家成立国家层面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与邻近国家的边境地区成立次国家级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提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研究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其次,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周边国家相关银行开展银团贷款或联合融资,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等国际开发性金融组织的合力。同时,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国内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大型工程承包商与商业性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第三,推进跨省基础设施建设。由于不同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省份之间的人流物流等重要生产要素流动方向不同,相邻省份对于跨省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相差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短板和弱项。比如,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一致、规模和标准不统一,有的跨省公路甚至成为“断头路”。鉴此,要重点支持跨省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省际交通运输和能源电力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资金方面,要鼓励跨省境基础设施项目与沿线或周边地区旅游、物流、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类项目综合开发和一体化开发,提高整个项目的财务效益。支持相邻省份或跨省境相邻地区联合引入PPP模式。(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研究员吴亚平)
  设施联通是“一带一路”的五大合作重点之一,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我国边境地区和跨省交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相对滞后,短板和瓶颈效应比较突出。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不仅有利于补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更有助于促进边境地区和跨省境地区经贸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在以下几点上“做文章”。

  首先,促进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这方面,要推进跨境缺失公路铁路路段、瓶颈路段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跨境油气管道和跨境电力工程与输电通道,推进港口和水运通道建设,稳步推进跨境光缆、洲际海底光缆和空中信息通道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与周边国家成立国家层面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作机制与邻近国家的边境地区成立次国家级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提出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研究制定实施行动计划。

  其次,创新投融资模式。要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周边国家相关银行开展银团贷款或联合融资,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区域性多边金融机构等国际开发性金融组织的合力。同时,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国内基础设施投资企业、大型工程承包商与商业性基础设施类投资基金等金融资本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第三,推进跨省基础设施建设。由于不同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省份之间的人流物流等重要生产要素流动方向不同,相邻省份对于跨省境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积极性相差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阶段我国基础设施领域的重要短板和弱项。比如,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一致、规模和标准不统一,有的跨省公路甚至成为“断头路”。鉴此,要重点支持跨省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省际交通运输和能源电力互联互通“最后一公里”。资金方面,要鼓励跨省境基础设施项目与沿线或周边地区旅游、物流、资源开发利用等产业类项目综合开发和一体化开发,提高整个项目的财务效益。支持相邻省份或跨省境相邻地区联合引入PPP模式。(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研究员吴亚平)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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