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发展需要建立“退出机制”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2-19





  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文件促进特色小镇建设,提出建设特色小镇要从实际出发,并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特色小镇将启动“退出机制”。


  自特色小镇概念提出以来,全国各地特色小镇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目前数量超2000个。在此过程中,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小镇也逐渐显现。为此,国家发改委2018年发文提出,在现有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创建名单中,逐年淘汰住宅用地占比过高、有房地产化倾向的不实小镇。要优化部门创建机制,统一实行有进有退的创建达标制。吉林省此次提出建立“退出机制”,是又一项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严格在创建阶段落实“宽进严定”,方能有效避免特色小镇发展陷入畸形。特色小镇建设须坚持产业为先,如果缺乏产业的支撑,特色小镇就会变成房地产开发和融资的平台,甚至造出一座又一座“空镇”“睡镇”。在评估、认定特色小镇项目时,地方政府不仅要实地探查,看当地是否具备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也要深入走访群众,多听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在创建时站得住脚,特色小镇才能在后续发展中经得起考验。


  实行“退出机制”,才能让特色小镇“名副其实”。特色小镇承载地方发展重任,只进不出或一次性命名制都不利于其健康发展。实行动态淘汰制,持续开展评估督导和优胜劣汰,才能确保特色小镇发展充满活力。特色小镇是城镇化发展的有效补充,一端连着城市,一端连着乡村。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还要兼顾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只有解决好这些问题的特色小镇,才能产生聚集效应,吸引产业和人口汇聚。


  在特色小镇发展中,每位参与者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特色小镇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仅靠某一方的力量就能办好的事。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给企业主体充分的经营主动权,特色小镇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政府给予引导和政策性支持,特色小镇在发展中就不容易跑偏,进而获得更多助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才能实现特色小镇评价全面、客观、精准。唯有多方参与、精心呵护、及时纠偏,特色小镇才能真正成为惠民工程。(任俊明)


  原标题:特色小镇发展需要建立“退出机制”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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