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2019年年初,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指出,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初步形成。
其中,《行动计划》中明确,在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资源富集的贫困地区,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比重,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中央预算内投资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倾斜。同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生态保护地区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发展。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生态保护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 模式规范操作的绿色产业项目。
以下为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改西部〔2018〕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农村厅(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局、林草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中办发〔2018〕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中办发〔2018〕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特制定《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水 利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人 民 银 行
市场监管总局
林 草 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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