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重拳治乱 合力严守食药安全底线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2-22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因地制宜,加大协作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据初步统计,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8.48万件,罚没款27.25亿元,吊销食品类行政许可775件,移送公安机关3346件;药品监管部门查办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违法案件10.77万件,罚没款18.40亿元,责令停产停业2041家,移送公安机关1306件,完成对全部在产的37家疫苗生产企业年度巡查,有力保障流感疫苗等供应;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945件7298人,起诉8791件1706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此类刑事案件1369件149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31件810人;立案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538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0800件,提起公益诉讼1683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三部门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从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联合开展特色“小专项”、合力助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和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四方面全力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三部门全力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上述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三部门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发挥职能作用,从严从重打击制售伪劣防护产品、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平台作用,确保各类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以案件挂牌督办为抓手,不断探索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报告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持续深化执法办案协调联动,积极做好案件查办督办工作,对42件涉案金额高、违法情节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组织查办3?15晚会曝光的“汉堡王”等食品案件,相关涉案门店及责任人已被处以吊销行政许可、罚没违法所得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药监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集中整治,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上市,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和医用防护医疗器械应急审批,主动对接相关生产企业,完成注册检验、审查,为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生产做好准备。并严把质量关,加强风险管理,派督导组赴重点省份就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目前,共应急批准22个药物开展新冠肺炎及其相关适应症的治疗、预防临床试验;附条件批准2个药品上市;应急批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54个,日产能达到2401.8万人份。各地应急批准医用防护服注册证420张、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307张。已附条件批准我国2个新冠病毒疫苗上市,应急批准5条技术路线共16个疫苗品种开展临床试验,其中6个疫苗品种已开展III期临床试验。


  最高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伪劣防治、防护用品以及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等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高发的实际,加强研究,把握犯罪规律特点,及时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并通过“两高”答记者问的方式,积极回应制售伪劣口罩案件如何准确把握案件证明标准、准确适用罪名等问题。发布多批典型案例、组织条线培训,对涉疫情犯罪案件的办理明晰标准,统一认识,实现精准打击,依法防控。2020年,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涉疫情防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介入侦查此类案件682件,批捕400件683人,起诉451件959人,一审已生效裁判225件40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1件77人。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依法打击犯罪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紧密结合起来,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


  对“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假烤鸭”说不!


  近年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和巨大隐患。记者了解到,三部门筛选了15个行政、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覆盖领域广,既有涉及境外疫区肉制品、添加禁用物质的减肥咖啡和保健食品、“毒酿皮”“假烤鸭”、篡改生产日期的熟食、网络订餐平台不履责等食品领域案件,也有黑作坊制售假药、药店销售过期劣药的药品领域案件,还有不合格化妆品案件以及危害农业安全的伪劣种子案件。有的在传统实体店面销售,有的组织销售团队大规模推销,有的则是通过网络广泛发售,危害很大。


  以上海韩某某、洪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为例,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并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网络消费人群的身心健康。“此案例提示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了解‘西布曲明’咖啡的危害及辨识方式,做到科学瘦身。”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方面显示积极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同时,这些案例还涉及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此罪与彼罪的区分把握、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对各地执法办案部门也有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


  未来三部门采取四举措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记者了解到,未来三部门将采取四举措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重点领域,聚焦“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力惩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法犯罪,满足人民群众保健需求。依法妥善办理涉疫案件,精准惩治制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以及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违法犯罪,紧盯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积极推进疫苗等重点防疫产品的监管,加强前瞻分析研判,依法惩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维护药品、化妆品网络消费安全。


  二是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增进监管协同,推进有关市场监管、农产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制定出台,提升打击合力。


  三是加强问题研究,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食品司法解释大幅修改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尤其是对于违法犯罪案件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刑法新设罪名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索,促进各方达成共识,形成统一标准。


  四是共同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结合执法司法实践需求,通过联合培训、挂牌督办案件、组织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指导,积极推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业化办案核心团队建设,全面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案件办理质效。


  “我们会继续严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保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不减,狠抓案件查办,完善治理体系,实实在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述相关负责人说。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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