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不会对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市场主体厚此薄彼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4-26





  农业农村部近日举行发布会,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对所有能够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的市场主体,都是欢迎的,不会厚此薄彼。

  据农业农村部消息,近日,中化集团、中粮集团、中国邮政集团三家大型国有企业与农业农村部签署合作协议,联手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对于农民合作社合作伙伴的选择,张天佐表示,首先,作为政府部门,对所有能够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的市场主体,都是欢迎的,不会厚此薄彼。

  第二,目前全国近八成的农民合作社从事种养业,他们迫切需要加强销售、物流、融资、技术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目前合作的三家企业,都有这方面的优势。中国中化在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产品收储,中粮在产品销售、糖业乳业等行业发展,中国邮政在金融保险、产品物流等方面,具有很强的实力,能够并且有意愿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亟需的服务。

  第三,农民合作社广泛分布在农村地区,社会组织与合作社进行服务对接,需要有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和较强的支撑力量。此次合作的三家国有企业,一直深耕农业农村,已经建立起了专业的服务网络和人员队伍,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条件,因此先期选择了三家国企作为合作伙伴。今后,还会根据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合作伙伴,为农民合作社提供各类服务。

  张天佐强调,对能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所有企业和单位都欢迎,也希望有更多的经济实力强、业绩突出、信誉好的市场主体能够加入到服务农民合作社的队伍中来,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

  那么,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模式能否可持续?企业能否实现多赢?

  对此,中粮集团副总裁栾日成表示,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是央企履行责任的一种举措,核心问题就是要乡村振兴,为农民增收服务。在这点上,央企所做的跟政府主导的是一致的,是可持续的。

  栾日成还称,央企有市场优势,要把这个可持续做下去,必须要市场化运作,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把企业的独特优势和农民合作社结合起来。关键是怎么能把这些举措落实落细,还需要不断地围绕中国的国情、农民合作社的特点,结合企业自身优势往前推进。

  张天佐补充到,一个行业的发展核心动力是市场主体,政府角色是扶持、引导和服务,包办不了市场主体的功能定位。合作社这个庞大的组织群体,有它自己擅长的领域,在组织农民、带领农民搞农业生产方面是有优势的,但是在开拓市场、品牌营销、延伸产业链等方面,都不是它的强项,而一部分的市场主体恰恰有这方面的优势。面对200多万分散的农民合作社,“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搭建桥梁和平台,让大家联手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最后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张天佐指出,一个好的想法要真正落地,光有愿望和理想是不行的,一定要在方向、理念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具体的方案把它落地。所以,在四家合作过程当中,分了两步走:第一步签了四方框架协议,把各自能够合作的领域从大的方面梳理出来。第二步是在框架协议之后,我们和三家又分别签了实施方案,每个方案都很具体,中国邮政集团、中化集团、中粮集团干什么都是依据各自的长项、优势和农民合作社最需要的方面对接,找到结合点。

  下一步在推进过程中,要不断地去总结具体的经验和模式、好的做法,然后把这些具体的做法通过培训、现场会、观摩等方式不断地复制推广。当然,这个过程中可能还要不断地去总结,不断地去进行修正,需要一个扎实的工作过程才能保证这些措施落地。


  转自: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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