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1日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今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经统筹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
她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记者 刘慧)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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