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我国居民收入增速已持续跑赢GDP。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821元,比2012年增长4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3%,年均实际增长7.4%。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资料图:居民收入(图片来源:互联网)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目标,首次将居民收入纳入其中,进行“双指标”设计。今后,不再是一味追求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而是更加重视居民收入的提高。这意味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挂钩,百姓可以充分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收益,幸福感油然而生。在如此语境下,我国居民收入增速持续跑赢GDP,表明“双指标”设计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不可否认,此前GDP的快速增长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有些地方片面、盲目地追求GDP增长,借地生财的政绩观推高了房价,导致部分居民对幸福指数存疑。
应该说,幸福感应该是与GDP成正比关系的,GDP增长了,百姓的收入也会同步增加;收入增加了,生活质量就提高了;生活质量提高了,也就标志着百姓的“幸福指数”提升了。而过去,它们之间非但未能成正比关系,反而成了两个对立面。譬如,在某些地方,虽然GDP增长了,但与之相对应的是资源却被掠夺了,环境也被污染了。
可见,居民收入增速持续跑赢GDP,是一种最大的获得感。同时,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也为实现“收入倍增”计划打下了坚实基础,这就要求各地应将居民收入增长持续纳入到经济发展目标,实现经济总量和人民生活两个指标的同步增长,使其成为“十三五”及今后经济建设中的关键词。换言之,“居民收入翻一番”是检验“GDP翻一番”幸福成色的重要标准,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汪昌莲)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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