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手!电价浮动范围调升至20% 释放什么信号?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10-14





  众所周知,能源供应涉及民生和产业链的安全!


  尤其是,今年以来,国际市场上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纠正“一刀切”停产限产


  国庆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就是10月8日,国务院就召开了常务会议,会议的一个议题就是,“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


  其中,我们看到,会议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形势,做了最新的判断表明:今冬明春电力、煤炭供求压力依然较大。


  对此,国常会强调,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六保”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


  这是去年4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以来,再次提及“六保”,可以看出,这次“能源供应”问题已经提高到很高的位置。


  那么,针对之前部分地区出现的“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会议要求,要压实各方生产责任,加强统筹兼顾。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有序用电管理,纠正“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同样也反对乱作为。


  显而易见,这种表述是市场乐见的,因为一刀切的“双限”行为的确破坏了产业链,同时扰乱了市场预期。


  电价浮动范围上调


  那么,会议对于能源供应解决的办法,提出了6个要点:


  第一,要坚持民生优先,保障群众生活和冬季取暖用能,特别要确保东北地区冬季用煤用电。


  第二,要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推动有潜力的煤矿释放产能,加快已核准且基本建成的露天煤矿投产达产。


  第三,要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第四,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第五,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第六,最关键的就是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稳定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电价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浮动的幅度调整为20%,过去只是10%到15%,加强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


  那么,显而易见,应该讲,打开了高耗能行业的电价天花板,一定程度上,对于产业调整,限制这些高耗能产业的发展是有帮助的。


  那么,未来,电力资源应该会更好地回归商品属性,电价上涨的趋势相对明确,电力运营商也面临着价值重塑。


  转自: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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