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修改稿8月审议,取消“预算外”


作者:汤白露    时间:2010-04-20





继财政部等部门之后,4月8日,国资委也向社会公开晒出账本。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预算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出来,今年8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今年大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向全社会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

  按照我国国家部委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但是,目前财政上的预算科目仅限于大项,至于政府支出中的“购置费支出”,包括汽车、桌椅板凳,也包括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等,目前无法公开披露具体支出经费。

  “现在还细化不到每一项的支出,这是今后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重要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表示。

  与此同时,国务院在加紧制定《预算法》。经过预算工委、财政部等15个有关国家主管部门的前期筹备,《预算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出来。高强表示,根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今年8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

  业界人士认为,虽然财政部门经过多年的努力,预算外收支仍有一些未能纳入监管,这也是“小金库”的重要来源。

  此次《预算法》修改完成后进一步明确,“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作者:汤白露)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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