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意见 完善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2-01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中国外贸保持着15.9%的两位数增长,其中进口、出口分别增长21.5%、11.7%。对于保持着较快速度增长、体量巨大的中国外贸而言,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可小觑,亦不容忽视。中国如何对进口产品加强质量检查及风险预警?又当如何为“中国制造”的出海保驾护航?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下称《意见》),共提出五大方面22项具体措施,从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及处置四个核心环节和风险管理结果应用等多维度发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管体系,提高国际贸易的质量与效益。
 
  逐步扩大召回商品覆盖范围
 
  随着中国进口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众多质量不合格的缺陷产品也流入了国内市场。尤其是与消费者健康及安全密切相关的进口消费品,成为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高风险领域。
 
  国家质检总局今年5月发布的《2016年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白皮书》显示,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共采集到进口消费品风险信息3.23万件,同比增长3.4%。近5年全国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批次不合格率由不到4%上升到近10%,同时2016年缺陷汽车召回数量首次在一年内突破千万辆,召回次数和规模创下历史新高。
 
  作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处置的重要手段,缺陷召回制度能够有效遏制消费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但目前中国进口产品召回的对象多以食品、汽车、玩具及药品等为主,与召回制度更完善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对召回产品的覆盖领域还比较狭窄,在众多与消费者健康及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存在监管缺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高倩倩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对此,《意见》提出,要完善缺陷商品召回管理法律法规,逐步扩大召回商品覆盖范围,强调要实施进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强缺陷商品和食品安全信息收集、调查、评估和处置工作,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缺陷产品的鉴定工作应当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大大减少主管机构的工作量,提高缺陷产品鉴定的质量和效率。”高倩倩如是说道。
 
  帮“中国制造”把好“质量关”
 
  除了对进口产品加强质量检查及风险预警,《意见》还从多个维度为“中国制造”的出海保驾护航。
 
  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是提高“中国制造”声誉的关键。《意见》提出,我国将对国内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违法“黑名单”,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强制退出制度,加大对假冒伪劣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及处罚力度。
 
  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文康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年内,中国主要出口企业、出口企业代理商及其在海外设立的维修点等将被统一纳入监测网,重点监察假冒伪劣奢侈品、小家电、小五金等进口国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
 
  与此同时,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走向海外的“中国制造”经常遭遇进口国设置的各类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此,《意见》强调,中国将密切跟踪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动态变化,评估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的影响,做好预警、咨询、评议等应对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世贸组织多边机制,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磋商和贸易争端解决,通过加强双边与区域合作交流,切实为“中国制造”创造良好的出口贸易环境。(王小贝)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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