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橙色预警,当日11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重污染天气下,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1月21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我省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安、芜湖和安庆9个城市均出现小时重度污染。经预测,我省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空气污染将持续,连片的5个及以上地级城市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将持续3天及以上,符合省级橙色预警(II级)启动条件。
为遏制空气污染程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倡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雨雪或者最低气温在2℃以下时不洒水冲洗;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3个等级。II级响应启动后,预警区内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20%以上。(记者 夏胜为)
转自: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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