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德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13





广大市民朋友: 

      10月11日以来,青岛市新增6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名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科学精准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当前平稳的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提示:

       1、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返回后配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自即日起,计划自青岛入(返)德城人员需提前至少3天向目的地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备,说明外出时间、地点、接触史。

       2、广大市民出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公共场所包括并不限于: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各类市场、汽车站、客运车辆、行政服务大厅、金融机构、快递经营场所、会展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药店、景区景点、影院剧院、娱乐场所等各类场所。

       3、9月28日至10月11日期间,有青岛市旅居史(或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自觉居家观察,配合区疾控中心做好采样检测工作。自10月12日起,从青岛市入(返)德城人员,要第一时间到集中服务点采样检测(湖滨北大道天虹广场对过尚客优酒店),自觉服从服务点管理。

       4、所有自9月28日以后(含28日)自青岛入(返)德城人员,按照“2+1+7”防控要求进行管控,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1次血清抗体检测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因瞒报、谎报、不报相关信息或不服从防控管理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开电话:0534—2675137 


德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转自:智慧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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