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双减”——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1-11-2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是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破除功利化、短视化教育倾向,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负担过重、家长“教育焦虑”严重、家庭教育负担沉重等问题的有力举措。

德州市自政策颁布以来,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市、县两级“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进一步推动“双减”工作走深走实惠及每个家庭,在此,真诚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倡议如下:

一、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双减”政策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的民生工程,旨在帮助孩子提高在校学习效率,丰富阅读、文体活动,增加亲子交流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能和全市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双减”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育人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关注孩子的个性发展,基于孩子内在特质,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

二、树立正确教育理念,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将教育重心转移到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以及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上来。阅读能促进思维的发展,运动可以提高注意力和专注力,劳动有助于孩子确立正确价值观、责任感,参与家庭生活可以培养孩子的公民意识,兴趣爱好是塑造健全人格的有效途径。家长朋友们,要仔细观察孩子的特点和特长,基于孩子内在特质,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

三、拒绝盲目攀比行为,理性看待培训行为

家长朋友们要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理性看待培训行为,不盲目跟风攀比,不给孩子多报、滥报课外培训项目,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养成自主学习、不依赖校外补课的良好学习习惯,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及家庭课外培训支出负担。根据“双减”工作要求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和线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线下、线上培训结束时间分别不得晚于20:30和21:00,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希望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选择未接受预收费监管的机构、不向未完成“营转非”登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缴费。参与培训应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四、主动推进家校联动,加快建设育人共同体

对于孩子来说,在学校学习和活动是最重要的,家校联动教育,才能更好的育人育才。加强家校沟通,利于家长更好的了解孩子在校学习成长情况,增进对学校的信任与了解,从而能够引导孩子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提高校内学习质量。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努力断扩大课后服务覆盖范围,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在认真完成作业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真诚欢迎家长朋友们主动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协作,积极为教育发展献计献策,共商育人新途径,共促孩子健康成长。

五、提高亲子陪伴质量,妥善安排课余时间

各位家长朋友,学生阶段是学习知识、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培养高尚情操的关键时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朋友们要视“双减”为培养孩子自主管理能力的好契机。利用好课余时间,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方式为孩子成长做好榜样,适当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组织家庭体育锻炼和户外文体活动,减少孩子对电子产品的依赖,保护孩子眼睛等。同时,家长朋友们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余时间的学习,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学习、运动和娱乐间的关系,劳逸结合,保证睡眠时间和质量,保持有规律的生活节奏,促进身心健康。

家长朋友们,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离不开您的支持,让我们携起手,尊重教育规律,呵护学生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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